阳江市部署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

17.01.2015  06:59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综治委《关于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方案》、《广东省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标准》有关要求,近日,阳江市民族宗教局采取5项措施在全市扎实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一、加强创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工作网络。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参加宗教仪式、宗教活动的主要场所,是道德教化,心灵慰籍的精神家园,在倡导公民诚实守信,规范信教群众社会行为、构建社会和谐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阳江市有宗教活动场所21间,宗教教职人员45人,信教群众4万多人,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据初步统计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1200多间,分布在全市的各个乡镇,民间信仰人数达200多万人。市民族宗教局成立以局长杨严为组长,副局长程喜悦为副组长,宗教科、市佛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和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责任和职责,年终进行考核。
  二、抓“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发动,形成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为了发动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市民族宗教局制定了《阳江市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方案》和《阳江市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标准》。为了充分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的“导师”作用,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也积极开展各类以“平安”、“和谐”等为主题的讲经讲道活动大力宣传“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不断增强信教群众正信正见、维护平安的观念,全力服务“平安阳江”总体目标和城市化发展大局。同时,以每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市民族宗教局计划邀请市消防安全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的安全管理专家为全市民宗干部,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讲授安全管理、消防知识等,大大增强民族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的平安创建意识和能力水平,切实增强做好平安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突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按宗教事务属地管理的要求,积极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在安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以维护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减少安全事故和矛盾纠纷为目标,督促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各项制度。会同所在地镇(街)相关部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定期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活动。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宗教活动平安。
  四、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政治稳定。把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深化教育引导、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有效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邪教组织和各类非法组织利用宗教因素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渗透破坏,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涉宗教重大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及暴力极端恐怖事件和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案(事)件”。同时,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稳控工作。
  五、细化标准,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制定了评比标准,细化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措施,把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与省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扬”,将把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纳入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供稿:阳江市民族宗教局,余焕,编辑:办公室 陈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