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部署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20.06.2014  19:35

  2014年6月9日,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民族宗教局在本市神光寺部署开展2014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以下简称“学习月”活动),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及相关财会人员共计100多人参加会议培训。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伟东同志作动员讲话。“学习月”活动培训主要包括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知识两部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培训由省民族宗教研究所所长夏志前博士主讲,主要从宗教政策法规的特殊性、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自身法律意识、增强宗教界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等方面进行授课。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知识培训由相关财务专家授课,主要讲授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宗教活动场所财会管理中的实际应用。宗教界人士一致表示,这期培训学习活动,培训内容丰富实用,受益匪浅,希望能再有更多类似的学习培训机会。

 

  (来源:梅州市民族宗教局;  编辑:政策法规处 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