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方共同部署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今天召开视频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推进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德成,全国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全哲洙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李玉赋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要求。各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把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作为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和保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努力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展示新作为。
李玉赋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工会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新的契机,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更好地组织服务职工、教育引导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托三方机制,主动协同配合,自觉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主动参与协商民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深化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准确把握工会的职责定位,把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工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不断推动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团结凝聚广大职工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
会议要求,各地三方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要着力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妥善解决部分企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规范。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领域立法工作,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教育,努力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会议强调,各地三方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实施意见,落实企业和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合力。
邱小平、陈荣书、谢经荣等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执行主席出席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方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