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反腐在行动

06.08.2014  20:29
今年以来,中山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共批准逮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犯罪案件33件46人,提起公诉32件38人,降低刑事犯罪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检察院:今年共办民企“腐败”案33件批捕46人

今年以来,中山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共批准逮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犯罪案件33件46人,提起公诉32件38人,降低刑事犯罪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如以职务侵占罪对伪造考勤记录,套领他人工资的吴某华、翟某侠、于某宇等3人批准逮捕,严厉打击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维护企业的用工制度。

为此,检察院特地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开展调研走访,与涉案非公有制企业多次召开座谈会,剖析发案原因,明晰违法经营危害,通过这样的方式强化非公有制企业诚信经营、防范维权和质量精品意识。并且多次走访经信局、行会、商会等单位,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企业经营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预防腐败局:深入四镇区探讨民企反腐“锦囊

针对企业内部容易滋生的腐败问题,不少民营企业同市纪委、市检察院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宣教活动。今年来,市检察院共开展法制宣讲9次,受教育人数达7000余人,向企业赠送廉洁公益挂图,告诫企业人员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远离高压线。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缺乏规避法律风险意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今年共发出检察建议8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促进企业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市纪委也与市内如华帝股份、松德股份、明阳风电等家上市公司开展合作或达成合作意向,进入企业进行反腐宣讲。6月25至26日,市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徐业恒带领调研小组深入火炬开发区、西区、小榄、南头等4个镇区开展专题调研,与企业代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共同研究探讨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的思路和对策,为企业送上“锦囊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