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部门约谈“滴滴专车” 仍可正常使用

09.01.2015  07:17

2014年11月30日,刘家窑,一名乘客用滴滴专车叫车后,司机到达后为她开门。记者 王嘉宁 摄

昨日(7日)下午,“滴滴专车”仍能正常使用。该专车司机称,他并未与汽车租赁公司签协议。记者 李相蓉 摄

近日,北京交通执法部门进一步严查以“专车”名义从事出租运营的违法行为,多次违规的企业还将被约谈。昨天上午,滴滴专车有关负责人被交通委运输局、市公安局网安部门等约谈。

被认定黑车可罚两万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私家车借助网络平台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提供的是门对门、按次计费、按里程计价的服务,实际上就是提供出租车服务。

而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除了正规出租车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提供出租车服务。因此,专车服务属于未取得运营资格擅自从事非法运营。简单来说,“专车”就是黑车。

从1月开始,交通执法总队将集中主要执法力量加大对各类“黑车”的打击,并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易道用车”、“滴滴专车”等利用叫车软件非法运营的“黑车”,“克隆出租车”,盘踞在重点场站地区扰序“黑车”等三类严重扰乱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高限处罚。按照对非法运营的处罚,查扣车辆属于“黑车”的最高罚款2万元。

 网安部门加入约谈

昨日,滴滴、易到等打车软件公司回应,所有“专车”车辆都属于有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来自劳务派遣公司,具有正规运营资质。

根据2014年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严禁把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而打车软件运营企业则利用该管理办法这条规定,将加盟车辆挂靠在租赁公司,通过打车软件这个平台,将车辆和司机合在一起,从事出租运营。

北京市交通委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这种方式看似绕开了管理规定,但从事的还是出租车服务,这就属于非法运营,就在打击范围。

他说,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第4条,利用网络平台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属于未取得运营资格擅自从事非法运营。

昨天上午,交通委运输局以及公安局网安等部门已经约谈了滴滴专车有关负责人。“我们对这种网络公司没有执法权,但可以移交有关部门处罚。”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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