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仕仁涉贪案续:郭氏兄弟被指代其交付豪宅租金

31.07.2014  14:22

图:证人陈婷玉认同涉案单位租务混乱。来源:香港《大公报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贪案,控方昨日(30日)传召2名会计人员作供,再次证实在2003至2004年财务年度,许仕仁没有缴付2个礼顿山豪宅单位租金。据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文件显示,至2005年4月时,地产代理公司才收到一张137.5万元(港币 下同),一次过缴付过去共25个月租金。而该2个单位的业主郭氏家族私人公司King Yip(King Yip Enterprises(BVI)Limited),其核数师文件则指出,2003至2004年财务年度该2个单位不单无租金收入,连管理费也没收到。

  昨日控方传召第27名证人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会计陈婷玉出庭。她称在2003年6月开始调职为会计员,其间曾处理礼顿山的租务。她说,公司会透过计算机系统“LMS”编印租务单据。按计算机纪录,在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许仕仁入住的其中一个单位从没缴租。她曾就此事汇报,交由上司处理。

  2005年时,她才收到该2个单位的租务单据,得知其中的A单位租金由King Yip公司支付,另B单位由郭炳江、郭炳联支付。及至2005年3月23日,她按上司指示向King Yip发出A单位缴租通知书。及后,她又收到支票,支付B单位共25个月租金。

  控方指出,地产代理公司任由该2个单位欠租多时不作处理,但到2005年就突然出现大量单据,当中一定有问题。但辩方称,该2个单位2003至2004年财务年度租务存混乱,但2005后,地产代理公司重新整理计算机系统的租户资料,因此得出大量单据需要跟进处理。

  另外,King Yip前会计经理周自立作供,解释部分郭氏家族的私人公司的运作过程。他说,郭氏家族拥有逾100间私人公司,King Yip是其中1间。郭氏旗下公司并非每1间都有独立的银行户口,公司会互相合作,处理生意事务,例如旗下公司A会借贷给旗下公司B投资置业等。

  周自立表示,旗下公司需定期向郭氏汇报投资状况。据他记忆King Yip当时持有10个物业,当中包括涉案的礼顿山单位。控方呈上2003至2004年财务年度的核数师文件,显示King Yip所持有的礼顿山单位在该年度无租金收入,也无收到管理费。周自立称,如发现有单位欠租,地产代理公司会发律师信,而King Yip也会透过内部会议向郭炳联汇报。

  他称,King Yip由郭炳联全权管理及决策。他曾在2004年4月8日会议中报告欠租一事,最后King Yip决定将有关租金全部注销。他相信注销决定应来自郭氏兄弟。(记者梁康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