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涉开设赌场罪被公诉 非法牟利数十万
郭美美被抓后承认自己参与赌球
本报讯(记者 刘晓玲)昨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发
世界杯 期间赌球 郭美美被抓
去年世界杯期间,在郭美美个人微博上多次发布微博称自己“买球”或深夜看球,自2014年6月11日起,其频频发微博称自己“关注世界杯”、“巴西必胜”、“力挺内马尔”,也多次称“输大了”。7月9日,因涉嫌在巴西世界杯期间赌球,郭美美被北京警方控制。
北京警方发布通报称,2014年7月9日,一举打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系参赌人员。郭美美向警方供述,世界杯期间,她在网上下注,买了3天球,赢了几万元。
供述
开设赌局 非法牟利数十万
郭美美承认,她通过网络下注参加赌球和亲自组织赌博,并进一步供认她长期参与赌博活动,以及为牟取暴利开设赌局的犯罪事实。
警方查明,郭美美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与康某某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随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此后,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请专业发牌手,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并打电话或发微信邀请“朋友”上门赌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水钱”。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被诉
涉嫌开设赌场罪 最高可判10年
2014年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等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8月20日,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郭美美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昨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所谓“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赌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