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出生的二孩都合法 一孩二孩都可延长生育假
中国修订计生法,“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东莞时间网讯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在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修改决定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昨日表决通过的法律修正案,相比21日提交审议的草案,有数处重大修改。
合法生育均可延长生育假
原本的人口计生法规定,晚婚、晚育可以享受相应的延长休假或其他福利待遇,修正案草案取消了这一条,要求按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即生育两孩)生育子女的夫妻,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但在最终通过的修正案中,该表述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委员会在修法说明中指出,修改这一条的原因是“有些常委会委员、代表提出,这一规定不够清楚,容易理解为只有生育两个子女的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换言之,这一修改可以理解为,生育一个子女,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婚姻法)的,同样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明确“老人老办法”:
失独家庭获扶助将保留
审议中争议极大的“删去第二十七条”,在最终通过的修正案中也发生了逆转。
根据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在“一孩政策”实行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仍旧继续享有各类合法的奖励。特别是其中“失独”的那部分家庭,仍旧按规定获得扶助。
但从条例表述来看,新法生效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成为历史。没有光荣证的夫妻,如果生育一孩,且孩子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也无法像“老人”一样再获得国家的特别扶助。
对代孕、买卖胚胎未作规定
“禁止代孕”可以说是本次计生法修正案审议过程中争议最大的一个条款。委员们在审议中指出,以放开“全面两孩”为主旨的修正案,实在没有必要暗度陈仓地将禁止代孕这一争议性仍极大的内容“捎”进去。
在最终表决稿中,“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整条内容,均被删除。
此外,原法规定的“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也被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对应的“实施假节育手术”法律责任也相应删除。
据新华社、人民网
全面二孩落地,生还是不生?
正方
生二孩好处多多
1 孩子的童年不会感到孤独,对孩子成长有利
不少网友认为,有了兄弟姐妹,孩子的童年里有了个小伙伴儿,不再感到孤独;同时,孩子会更懂得如何与人相处和分享。大孩会开始意识到,自己需要保护好弟弟妹妹,是弟弟妹妹的榜样。而小孩子则会更加有安全感,也更懂得如何跟自己的哥哥姐姐相处。
2 让父母老了的时候感觉有点依靠
如果只有一个孩子的话,将来他(她)出去上学了工作了,说不定在外地安家了,父母在家,家里毫无生气,没有人陪伴在身边。多一个孩子,说不定有一个可以留在身边,父母老了的话,也不会觉得那么失落寂寞了。
3 让人 心理 上感觉更圆满
有些家庭,如果有了个女儿(儿子),可能再想生个男孩(女孩),凑成个“好”字。
反方
生二孩弊大于利
1 家庭负担更重了
孩子从生下来,到读大学,都要花钱,而且不是小数目。除了奶粉,早教班、培训班什么的,估计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还有衣食住行。可能本来打算存下来做别的一些钱,都要拿出来抚育孩子了。
生了二胎之后,妈妈们买化妆品、买衣服估计就不会像以前那么无所顾忌了。
2 影响家庭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一位网友说,看到小区里生二胎的妈妈,特别是孩子还比较小,而且老人又不能帮忙的话,丈夫要上班,又要顾及大孩子的学习、生活,又要带小的孩子……每天忙得焦头烂额。
生了二孩,便不再拥有自己的休息时间,全天24小时为孩子服务,而且还吃不饱饭、睡不好觉的,要为孩子操心更多。
有的家庭,可能本来家里打算拿一些钱出去 旅游 一趟的,有了二胎之后,就不可能出去了。生活负担加重了,在工作的父母更要勤奋地工作挣钱养家。
3 就业歧视是绕不开的坎
女性就业歧视现象早就存在。而全面放开二孩,尤其延长生育假后,无疑更加增加了企业用人成本。那么,高度重视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就会更加减少聘用女性。
其实,每个人的幸福观念都不一样,一孩也好,二孩也罢,都需要考虑清楚各方面的影响,去认真地作决定。相信无论是几个孩子,只要父母有心去经营,都能让家庭变得美满幸福。
“全面二孩”政策五大焦点
焦点一 婚假是否只剩3天?
修改后的计生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条款。由于这条规定涉及面广,引发公众议论。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今后人们可享受的婚假只剩下3天?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薛宁兰认为,现在作此判断为时过早。计生法修改后,还需要各地立法机关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那时候才会涉及具体的婚假、生育假问题,这需要一个过程。
焦点二 社会抚养费为何还要收?
现行计生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即通俗所指的“超生罚款”。在此次修法过程中,此规定被保留。
“二孩都全面放开了,怎么还保留‘超生罚款’?”不少网友提出疑问。
“修法继续保留社会抚养费在预料之中,也可以理解。因为二孩放开之后可能有人违规生育三孩、四孩等,社会抚养费就是针对这些人群征收的。”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有水说。
焦点三 是否会让女性就业更被歧视?
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生育假延长,很可能影响到用人单位对女性尤其是未婚未生育女性的态度。
北京大学教授陆杰华认为,有关部门在制定具体规定的时候,既要保证女性的生育假,也要考虑用人单位的诉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应作出相应修改,如果能够明确用人单位女性的比例,效果会更好。”
焦点四 避孕节育是否以后能自己做主?
根据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计生法的决定,计生法第二十条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同时,将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中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删去“实施假节育手术”行为。
浙江省 卫生 计生委计生管理处的潘祖光认为,修法后最大的不同就是去掉了“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字样,将避孕节育由目前的突出“知情”变为突出“自主”,体现了对公民的尊重。
焦点五
代孕从禁到删,想生不能生怎么办?
此次计生法修改过程中,有关“禁止代孕”的条款令各界关注。
提交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正案草案中原本有这样一条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然而,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过程中提出,对这一规定应当进行认真论证。因此,在最后表决通过的决定中,并没有将“禁止代孕”写入法律。
有专家认为,对于那些想要二孩却不具备生育能力或不愿自己生育的家庭,放开收养政策通过收养孤儿更具有可行性。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