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为了“居住有其屋”

19.07.2014  22:07

  ■国际观察

    国际上“住宅银行”模式应用广泛,可以说,其在住房供需两端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美国、法国、韩国、巴西、新加坡等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公共住房银行,虽然运作机制和模式大相径庭,但共同目标都是帮助中低收入家庭以较低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同时也帮助公益性社会住房部门获得稳定而廉价的资金支持。

  从美、日、印等国的经验可以看出,“住宅银行”在住房金融创新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先锋作用。比如美国的住宅银行模式主要是拥有三大机构:一个是美国联邦住房贷款银行,这可以说是美国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中的“住宅银行”,它为成员银行提供住房方面的再融资;另外是房利美、房地美两家二级市场上的“住宅银行”,即“两房”。

  这些机构的特点是,都由联邦政府发起,但均为民间资本所有,并没有政府资金介入。尤其是房利美和房地美,都是由私人和机构持股所有,曾长期在纽约证交所上市。因有很强的政府显性担保,这三家公司被称为“政府支持企业”。事实上,这三家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受到诸多政府优惠,包括免除联邦收入税和更低的资本金保证等。

  专家介绍,美国模式的好处是,政府不直接从财政出钱,只提供隐性担保,提升民营企业信用等级,加上市场化运作效率高。在市场好的时候,动员资金多,加快住房信贷市场的资金流动性,有利于降低住房融资成本;市场不好的时候,也可成为政府反向周期调节的工具之一。

  与其他国家的“住宅银行”不同,印度国家住房银行可直接从居民那里吸收定期储蓄,同时也接受住房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当然,通过发债和向国有金融机构借贷,仍是其获取运作资金的主要手段。此外,印度国家住房银行还为印度政府进行国际住房发展项目融资。

  虽然路径各不相同,但从各国经验看,促进实现“居住有其屋”、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住宅银行的共同愿景。不少国家的公共住房银行,甚至直接承担了政府职能来向居民发放住房津贴或提供补助。

  本版资讯来源:《国际先驱导报》《锐参考

  作者:王淑娟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