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配件造枪意欲报复仇人获刑5年

24.03.2016  11:14
去年12月22日,邓某被大埔县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邓某以自己是因生产、生活需要而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理应免除或减轻处罚,遂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要求从轻处罚。

  本报讯  大埔一男子网购配件私造枪支,意欲报复仇人。此举导致他将面临5年牢狱生活。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013年,邓某因琐事与人发生纠纷被打伤,之后一直耿耿于怀。为实施报复,他从2014年开始从网上购买钢管、射钉枪、瞄准镜、钢珠弹等配件,通过电焊机、砂轮机等工具在家中制造枪支。经过数次试验,至案发前,邓某共制造出6支枪支。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他上缴了3支枪支,剩余发射威力较强的3支藏于家中。

  去年4月9日,大埔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在大麻镇邓某的家中查获枪形物3支,子弹35发。邓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去年12月22日,邓某被大埔县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邓某以自己是因生产、生活需要而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理应免除或减轻处罚,遂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要求从轻处罚。(黄义涛  杨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