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区公建配套不符合规定 将暂缓核发预售许可证

19.11.2014  21:30

广州小区公建配套将写进预售销售合同

不符合规定的工程暂缓核发预售许可证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报道: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于项目开发建设,一直是一对难解的矛盾。今天(19日),广州市法制办公布市政府规章《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房屋预售、销售合同中应当明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规模。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施工进度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暂缓核发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