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次酒后驾车被抓称是脑子热 2次在同一地点被查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拘留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栋 通讯员交宣)酒驾、酒驾、再醉驾,最任性的“醉猫”莫过于此,而更悲催的是其中两次在同一地点被抓——昨日,广州交警通报,26日凌晨0时24分左右,交警查获一名醉酒驾驶的“任性”司机宋某某(男,38岁,黑龙江省安达市人),经查宋某某此前分别于2012年3月和11月因酒后驾驶被查。目前,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一次醉驾:
“脑子一热”酒后开车
据广州交警通报,5月26日0时24分,宋某某饮酒后驾驶粤AQ7N××号小型轿车途经越秀区内环路广园西高架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血液检验,宋某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酒精)成分含量为216.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宋某某供述,25日晚,宋某某与朋友一行6人在海珠区紫山大街某酒楼吃饭、喝酒,期间喝了啤酒,26日凌晨0时许,宋某某离开酒楼独自驾驶粤AQ7N××号小型轿车准备前往白云区,途经南田路上内环路,行驶至越秀区内环路广园西高架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宋某某声称,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只因饮酒后“脑子一热”拿起了车钥匙,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对此后悔不已,“愿意接受一切处罚”。
目前,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对宋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两次被查:
都在白云区齐富路
事实上,这并不是宋某某第一次酒驾,也不是第一次遇上交警了。经核查,宋某某此前已先后两次因酒后驾驶被广州交警查获,此番已是酒后驾车第三次遇到交警了。而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宋某某前两次酒驾都是在同一地点被交警查获,只是酒精含量数值不同。
2012年3月16日,宋某某在白云区齐富路酒后驾车被查,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100ml。
2012年11月3日,宋某某在白云区齐富路酒驾被抓,血液酒精含量为60mg/100ml。
深夜不查?别侥幸了!
据介绍,交警部门常态化地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的重点路段、时段,以及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设置执勤卡点,始终保持查处酒驾的严管态势。
“被查处的‘醉猫’大多数明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却还是有些侥幸心理”,交警说,这些人以为“就开一小段路”、“深夜可能不会被查”,结果就被“逮个正着”,还有甚者更酿成交通事故。
“‘任性’酒驾伤不起”,交警部门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全城严查酒驾,提醒市民切勿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