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和尚酒后骑新买摩托车撞人 已被公诉

26.10.2014  20:00

  红网株洲10月26日讯(通讯员 陈小玲)出家为僧的刘某独饮后觉得不过瘾,又去找朋友边喝边聊,最后醉驾撞了人。10月24日,刘某被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27岁的刘某出家已有几年时间,在株洲县一家寺庙做住庙和尚。今年8月21日傍晚,他到株洲市区一朋友租房内玩耍。朋友不在家,他看到桌上有剩菜,便将剩菜热了吃。吃着菜的他觉得这样干吃也没味,想起朋友厨房内有做料酒的半斤白酒“回雁峰”,便将白酒取出,一个人独饮,酒足饭饱后骑着自己刚买的新摩托车返回株洲县。

  半路中想起路边有个朋友开了一家店,他进去坐会儿,在闲聊时觉得刚喝的酒还不过瘾,又在旁边小卖部买了两瓶啤酒,和朋友边喝边聊。酒慢慢喝完,其起身向朋友告辞,朋友的父亲看他喝这么多酒劝其先住下,酒醒后再走,刘某没有接受好意,执意骑着摩托车踉踉跄跄上了路。

  21时许,刘某在渌口镇伏波大道开车直接撞向路边等车的一对夫妻,自己倒地,车飞一边。刘某被路人扶起时,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回头看到一男的倒在地上头部流血,听旁人告知方才知道自己骑车撞了人,浑身的酒味让在场的旁人报了警。

  经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77mg/100ml,为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