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如厕摔死 酒店判赔23万元

14.10.2014  17:12

  法官称婚宴组织者也有相应责任,但不告不理

  新快报讯 记者李海强 通讯员周艺 朱伟彬报道 男子参加朋友喜宴,酒后在酒店的卫生间摔倒致死。事后,家属将涉事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酒店存在一定过错,被判令赔偿23.1万元。

  2013年6月23日中午,时年40岁的肖某在花都区狮岭某酒店参加喜宴,喝酒后不慎在卫生间跌倒受伤,经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抢救期间,酒家垫付医疗费10.1万元。

  事后,死者家属与酒店就责任归属产生分歧。死者家属认为,酒店设施的安全性不符合要求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酒店认为,肖某饮酒过多导致行为失控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法院联调工作人员经过调研分析,认为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几经劝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肖某家属获赔23.1万元。

  经办法官指出,本案中,承办婚礼的喜主作为此次婚礼的组织者,未尽到合理的提醒和规劝义务,导致肖某饮酒过量跌倒死亡,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酒店作为举办婚宴的场所,是肖某参加婚宴间接的、最终的受益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出现死亡的结果,其也应当给予受害人亲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而本案中受害人家属只起诉酒店赔偿,根据不告不理原则,遂作出以上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