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酒店漏登涉恐旅客信息被罚10万 当班主管被罚1万

27.04.2016  09:59

   该旅客与一条涉恐线索有关,这是广州首次根据反恐法对违法企业作出处罚

  新快报讯 记者王吕斌 通讯员 邓海鹏 岑柏瀚报道 近期,广州警方在对旅业的日常治安检查中,发现鸿×酒店违反实名登记管理规定,没有登记一名旅客的身份信息。经调查证实,该漏登信息旅客与一条涉恐线索有关。对此,日前广州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该违法酒店作出10万元罚款处罚,并对酒店当天值班主管人员作1万元罚款处罚。据悉,这是广州首例根据反恐法规定对违法企业作出的处罚决定。

  广州警方提请所有旅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务必严格依法落实旅客住宿实名制登记工作,坚守一人一证件原则,仔细核对证件信息,坚决杜绝为了拉客营利,放松警惕,自食苦果。同时,广州警方提请广大旅客朋友,宾馆酒店温馨告知“请出示您的身份证”的时候,请予以配合,如确实发生未携带身份证件须办理入住的情况,请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宾馆酒店。

   [同题报道]广州日报:广州酒店违反反恐法被罚10万 因未登记旅客信息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4月26日)通报:近期,广州警方在对旅业的日常治安检查中,发现我市鸿X酒店违反实名登记管理规定,没有登记一名旅客的身份信息。经调查证实,该漏登信息旅客与一条涉恐线索有关。对此,日前广州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该违法酒店作出10万元罚款处罚,并对酒店当天值班主管人员作1万元罚款处罚。据悉,这是我市首例根据《反恐法》规定对违法企业作出的处罚决定。

  广州警方提请所有旅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务必严格依法落实旅客住宿实名制登记工作,坚守一人一证件原则,仔细核对证件信息,坚决杜绝为了拉客营利,放松警惕,自食苦果。同时,广州警方提请广大旅客朋友,宾馆酒店温馨告知“请出示您的身份证”的时候,请予以配合,如确实发生未携带身份证件须办理入住的情况,请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宾馆酒店。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摘要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广州日报记者李栋 通讯员邓海鹏 岑柏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