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旅游大巴司机江门载客39人撞小车

01.07.2015  18:47

  南都讯 记者曾育军 通讯员黄永聪 昨日,蓬江交警大队通报一起醉驾事故:一辆中山号牌旅游大巴在蓬江区龙湾路碰撞一辆小汽车,大巴司机被查出醉驾,而车上还有39名老人,幸好无人员伤亡。

  事 发6月24日上午11时40许,蓬江交警大队接报:蓬江区龙湾路中医药学校临时红绿灯处发生一宗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调查时发现大巴驾驶人黄某身上散发 出浓烈的酒味,于是当场将其控制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发现驾驶人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m g/100m l,属于醉酒驾驶。

 醉驾司机黄某驾驶的是粤T 21×××中山牌大巴,出事时车上还搭载了39名上了年纪的老人,刚从开平旅游后准备前往新会区旅游。该车刚从江鹤高速龙湾出口出来途经龙湾路中医药学校门旁临时红绿灯时,与前方的小车发生碰撞,万幸的是这次事故没有导致人员伤亡。

  警方表示,目前事故原因还待查明,而醉驾嫌疑人被民警带到江门市天地方正鉴定所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血液浓度检测,该驾驶人的血液酒精浓度为93 .26m g/100m l,属醉酒驾驶。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

 醉 酒驾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时按“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