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伙遭醉酒男子性侵 警方因法律空白放人(图)

19.09.2014  19:53

嫌疑人被抓现场

原标题:重庆一男子被色狼性侵 警方因法律空白只得放人

(重庆晚报第一眼网首席记者夏祥洲9月19日12:24报道)重庆合川区一男子小刚(化名)深夜被另一男子小勇(化名)性侵。合川区公安局合阳派出所抓捕嫌犯后,发现嫌犯是名男性,碍于同性性侵尚属法律空白,加之没有造成明显身体伤害、嫌犯又是酒后失态并承认错误。警方只有将小勇教育一番后放行。

据悉,9月12日凌晨,小刚在当地滨江路散步途中,突然被人强行带入路边废弃小屋。一开始以为遭到劫匪,还主动提出可以把身上所有钱物交给对方只求放一条生路。谁知道,此后的遭遇让小刚难以启齿:他遭受性侵。小刚呼救后路人帮忙报警,警方遂将嫌犯控制。

今天,合川警方透露,因为法律上的空白,小刚也没有明显的身体伤害,而小勇当时也是酒后失态。酒醒后,小勇也通过民警向小刚转达歉意。民警最后只能对小勇批评教育后放行。

此案的情形,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仁刚律师称,他倾向于以涉嫌侮辱罪来查处。不过要构成此罪,需要满足情节严重这一条件,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以下情况: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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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9月14日报道,台北1名22岁男大生留学前,相约死党出来夜唱惜别。没想到,几杯黄汤下肚后竟被友人“捡尸”,醒来后皮夹还不翼而飞,让他气得落泪提告。尽管郑嫌最后承认有爱抚被害男子,但仍否认性侵。最后台北地院14日依乘机猥亵罪判处郑男10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郑男今年1月受邀到钱柜敦南店参加“道别欢唱”,死党4人通宵夜唱,3小时内就狂饮了3瓶威士忌。郑嫌眼见被害人醉倒KTV厕所,先是将他扶到沙发区休息,紧接趁着四下无人,不但对男大生又亲又抱,甚至还强脱裤子“摸鸟”,整个过程都被监视器给录了下来。

受害男大生指控,郑男事后还假好心地送他回家,疑似用手指性侵他,尽管当时感到相当疼痛,但却因为酒醉无力抵抗。直到隔天醒来发现不适,下体也湿湿黏黏的,才随即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郑男在庭上解释,是被害男子喝醉后不断摸他胸部,甚至还伸手摸到他下体,以为对方示好才“爱抚”回报,绝对没有性侵对方。但法官考量郑嫌利用被害人酒醉趁机猥亵,不但破坏人际信任关系,更妨害被害人性自主权,使被害人身心受辱。因此在14日依乘机猥亵罪,判处郑男10个月有期徒刑。至于他另被控性侵部分,现在则由新北地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