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地区职业卫生攻坚工作情况的通报(粤安办〔2015〕42号)
粤安办〔2015〕42号
关于重点地区职业卫生
攻坚工作情况的通报
广州、深圳、河源、东莞、中山、江门、清远、潮州、云浮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2015〕7号)精神,大力推进重点地区职业卫生攻坚工作,省安全监管局于今年5月份组织4个督导组对各地区攻坚部署情况进行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情况
从5月初开始,督导组采用座谈交流、现场指导的形式,对10个重点地区职业卫生攻坚工作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
从督导的情况来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总体部署,重视重点地区攻坚工作,及时研究制定、转发攻坚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大力推进重点地区攻坚工作。大部分重点县(区)、镇成立了攻坚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协调,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攻坚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攻坚发动工作。其中,广州、清远等市及时开展了对本地区攻坚工作专项督导。白云区对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对攻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区安委办协调9个相关部门及有关镇街制定攻坚方案,明确各自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指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攻坚任务。新会区、东源县召开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攻坚动员大会,对职业卫生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东源县、枫溪区建立了职业卫生重点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台账,攻坚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本次督导也发现攻坚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 部分地区对本次攻坚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仅简单转发省安委会攻坚工作方案,未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未对本地区攻坚工作具体目标和行动计划作出专门安排,未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障,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甚至因为机构不健全、攻坚任务重等原因对攻坚工作存在消极畏难情绪。 二是认识不足。 部分地区对攻坚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攻坚工作就是由安全监管部门单打独斗的思想误区,没有协调、发动相关部门参与攻坚工作,未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已制定或正在制定的攻坚方案中领导小组规格过低、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未参与其中。 三是行动迟缓。 部分地区未按规定时间制定、下发并上报攻坚工作方案;有部分地区虽已制定方案但仍存在观望情绪,未抓紧启动宣传发动等攻坚基础工作,导致方案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大力推进重点地区职业卫生攻坚工作,各地要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前阶段督导组督导中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完善攻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攻坚工作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攻坚工作的重要性。 职业卫生重点攻坚工作是今年我省安全生产重点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工作,构建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契机,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认真开展攻坚工作,并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充分的保障; 二是抓紧做好攻坚工作的组织部署。 各地不能简单转发文件,要负起部署推动、指导检查和上传下达的责任,要督促指导区(县)、镇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职业卫生重点攻坚工作提升到政府层面,明确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攻坚任务,落实攻坚职责,强化治本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按时上报攻坚方案和进展情况。 各地要督促指导重点区(县)、镇根据省督导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攻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宣传发动和排查整治工作。各地攻坚工作方案务必要在6月20日前上报省安委办。至攻坚工作结束前,各地每月23日前将本地区攻坚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安委办(表格见附件)。省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抽查督导,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抽查督导情况和攻坚工作成效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
攻坚工作进度表(职业卫生)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联系电话\传真:020-83135491;
附件: 关于职业卫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 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