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全市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

14.10.2020  23:12

根据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以战时机制更好地推进“双统筹”,着力推动全市发展行稳致远,努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全市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10月13日,市府办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全市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围绕10项重点工作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提出,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即将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和全会关于“抓投资、抓产业、抓创新、抓统筹”最新要求,扎实开展全市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查摆工作短板,明确攻坚重点,推动此消彼长,善于借势借力,狠抓工作落实,更好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更好服务“一核一带一区”发展大局,为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和全会最新要求,根据“事关全局、任务具体、短期可为”等原则,我市选取了10项重点工作开展“百日攻坚”行动。10项重点工作分别是完成经济调度任务、完成市政府硬任务、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市政府“一号文”任务、实施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实施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推进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消费回暖、加力发展“3+1”重点产业(“3”是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加工和家具制造产业;“1”是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集群。

工作方案》提出,“百日攻坚”行动各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充分认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战时状态抓好工作落实,在一周内形成自身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年度目标,明确攻坚重点,明确节点计划,报市府办统筹掌握。各镇街园区也要结合实际,梳理攻坚重点,制定自身的百日攻坚方案。同时,还提出要建立集中督促检查机制、问题分类协调机制、定期通报协调机制。 

全市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分为工作动员阶段、集中攻坚阶段、总结问效阶段。

全媒体记者 李金健/文

全媒体编辑 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