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强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引领推动“十三五”民政改革发展

15.07.2016  02:42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安徽继续加强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将完成四部民政类立法项目,通过持续的立法引领和立法推动,为全省民政事业“十三五”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地方性法规方面,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年初公布了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将《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修改)列为2016年立法计划提请审议项目,定于11月份初审。省政府规章方面,安徽省人民政府已于上半年先后公布了《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分别于2016年7月1日、9月1日起施行。

  目前,安徽省民政厅已将新出台民政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列为2016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按照业务类别分别制定了详细任务清单,通过层层压力传导,进一步提升全省民政事业的法治化水平,做到依法履职不含糊、靠法发展不放松,努力实现安徽民政“十三五”改革发展的新跨越。(安徽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