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六年降一成

18.12.2014  17:03

  重金属污染治理主要依赖国家投入,地方投入严重不足。内蒙古、湖南、贵州、陕西和云南按期完成目标存在较大困难

  

  环境保护部今天公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考核结果:截至2013年底,全国5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10.5%,全国共淘汰涉重金属企业4000余家,淘汰铜冶炼204万吨、铅冶炼296万吨、锌冶炼85万吨、制革2580万标张、铅蓄电池5800万千伏安时。

  据介绍,近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2013年度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较好,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一、由于部分地区“十二五”前期目标过于宽松,加剧了后两年的工作难度。内蒙古、湖南、贵州、陕西和云南按期完成目标存在较大困难;二、新增排放压力大。有色冶炼、铅蓄电池、聚氯乙烯等部分涉重金属产业产品产量增长较快,今后两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控制难度大;三、重点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重金属污染治理主要依赖国家投入,地方投入严重不足。《规划》重点项目完成56.1%,但工程量大、实施周期长的污染源治理类和历史遗留类项目完成率仅为40%和16%,2013年仍有大批项目尚未启动或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四、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地区环境质量仍然较差,重点企业监测达标率仍然较低,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

  如何破解重金属污染治理地方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认为,一方面鼓励各地通过公私合营、第三方治理、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筹集治理资金,模式、机制创新应该是解决资金投入不足问题的方向。一些地区,如湖南发行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债券,探索社会化投融资,就是一个有益的探索。另一方面,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防控责任,加大企业治理投入。“我相信,通过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2015年总体完成规划目标任务还是有希望的。”吴舜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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