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查野生动物案22宗 其中刑事案件1宗

04.11.2014  13:02

  本报讯  (记者张柯)今年11月是全省第二十四届“野生动物宣传月”。记者昨日从市森林公安及渔政部门获悉,截至目前,我市今年共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22宗,其中刑事案件1宗。

  近年来,我市对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保持打压态势,有效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自7月11日启动“利剑行动”以来,我市共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11宗,其中刑事案件1宗,涉嫌猎捕16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褐翅鸦鹃。此外,五华县还查处两宗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放生省重点和“三有”野生动物1178只。渔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出售省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国鲎1宗,目前已立案侦查。有关部门负责人呼吁,群众应自觉抵制食用、购买野生动物及产品,提高法制观念和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猎捕、收购及经营、出售野生动物等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