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浙江财政践行五大发展理念

03.03.2016  13:54

原标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浙江财政践行五大发展理念

   编者按

  近年来,浙江财政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将其贯彻到生财、聚财、用财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有利于“加快发展、优化生态、改善民生、强化统筹、讲求绩效”的现代财政制度。

  本报从今天开始推出系列报道,展现浙江财政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做法和成效。

  本报记者 李继学 惠梦

  通讯员 顾健耀 陆阳

  在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边的小公园里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大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到这里考察,首次提出了这一论断。

  10年来,浙江财政把美丽浙江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本钱,发挥财政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体系。

  对此,在今年1月全省财政地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浙江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给予概括:“我们在2005年首创了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随后又陆续建立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收费制度,并在全国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文明财政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体制的引导:保护环境不吃亏

  “省财政给了我们最好的体制。”淳安县财政局局长毛夏平说,2015年在省财政转移支付地区分类分档体系中,淳安作为生态保护重点县由原来的一类二档调整为最高的一类一档。这一档之差,一年算下来,至少能使淳安从省里多得转移支付四五千万元。

  据浙江省财政厅总预算局负责人介绍,浙江一直实行省管县的财政体制,近年来在财政体制上向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市县倾斜,增加其地方可用财力。

  2008年以来,省财政建立转移支付分类分档制度,给予财政困难地区较高类别、档次,使专项转移支付分配进一步向其倾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优化完善了分类分档体系,建立换档激励奖补机制。

  淳安是千岛湖所在地,开化是钱塘江源头,这两个县从2014年开始进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省财政对两县因保护生态功能而限制部分产业发展的机会成本,从体制上给予补偿,实行工业税收收入保基数、保增长政策。同时,建立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对两县每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由省财政按每吨一定额度收缴;对其出境水水质、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按年度变化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毛夏平说,淳安从这样的财政体制中受益很大,仅2015年得到的省市各项补助就有25亿元左右。

  与淳安相比,开化还多享受一项特别扶持政策。从2011年起,省财政每年筹措16.8亿元,对开化等12个县给予特别扶持。

  开化县财政局预算局局长余晓华说,开化每年得到的特别扶持政策资金在2亿元左右,2015年得到的省转移支付在22亿元左右。

  2015年,淳安、开化等26县摘掉了欠发达县的帽子,不再考核GDP及相关指标,而是大幅提高生态经济、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居民增收的考核权重,探索绿色GDP考核体系。省财政继续在财政体制上予以倾斜,加快推进26县全面走上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之路。

   制度的力量:权责利对等

  短期的生态保护可以靠投入,长远的生态保护必须靠制度。

  千岛湖又叫新安江水库,水质在全国重点湖泊中名列前茅,是一类水。

  据毛夏平讲,千岛湖的水60%来自安徽省。2012年,国家在新安江流域实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只要安徽出境水质达标,下游的浙江省每年补偿安徽1亿元。

  “这一机制很好,减轻了我们下游的治理压力。”毛夏平说。

  浙江从而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此前,早在2005年,浙江就以林、水、气等反映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要素作为分配依据,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规模从最初的2亿元逐步增加到2015年的18亿元。

  围绕生态公益林保护,省财政建立健全财政补偿标准调整机制,今年决定将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35元。

  遵循环境资源“有限、有价、有偿”的理念,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解决优化排污资源配置,促进公平和效率。自2009年试点以来,11个市成立了排污权交易机构,102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排污权的核定和有偿使用。目前,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呈明显下降趋势,单位GDP污染物排放强度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一系列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解决保护环境可能出现的权、责、利不对等问题,真正体现“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使用、谁买单”的原则。

   倒逼转型:治污先治源

  生态环境问题与产业结构有很大关系。对此,浙江省财政探索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政策,强化绿色发展导向。据省财政厅总预算局介绍,政策主要有四项:

  省级产业集聚区财政奖补政策。2011年以来,对集聚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的相关税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地方奖励性补助,引导各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政策。从2012年起,实施吸引“浙商回归”、加快“腾笼换鸟”、促进有效投资考核奖励政策,将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因素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第三产业地方税收增长奖补政策。对丽水等29个一类市、县(市),省激励补助与其第三产业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率挂钩、奖励与其第三产业地方税收收入增收额挂钩,推动市县从根本上保护好生态环境。

  从2015年起,浙江省还全面推行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收费制度,强化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加大治污减排力度。

   打开通道:逐梦绿富美

  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山水资源十分丰富,生态环境质量居全国前列。唯有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富民优势,老百姓才能尝到甜头,自发自觉地保护生态、发展生态。

  余村早在2005年以前就关掉了石矿,停掉了水泥厂。村委会主任潘文革说,原来是卖矿石,现在是“卖风景”。他们把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作为良好的资源,招引项目,发展旅游。如今,老百姓的人均收入从10年前的8700多元提高到2015年的3.3万元,村集体收入达到320万元。

  经过多年绿色发展,作为“两山”思想首发地,安吉县2015年从财政困难地区的一类三档“毕业”了,纳入财政相对较好的二类一档。

  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也改善了。从2013年起,省财政计划筹措600多亿元,加快推进“五水共治”,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采取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生态环保投入。

  生态环保投入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了最普惠优质的公共产品,促进“两富”(物质富裕、精神富有)、“两美”(美丽浙江、美好生活)目标的实现。

  绿色发展的成果,仅从以下几个数据即可窥见一斑:

  ———“十二五”时期,全省地表水三类以上水断面比例提高11.8个百分点,2015年达到72.9%。

  ——2014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91%,位居全国前列。

  ———201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3714元和21125元,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不断前行:续写新篇章

  2015年12月,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优化生态被列为浙江特色现代财政制度的五大特点之一。

  在今年全省财政地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浙江省省长李强强调,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发挥财税对生态建设的引导力,进一步打开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

  今年,省财政在支持绿色发展方面的力度将更大,要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体系,建立绿色发展财力奖补机制。尤其是要有机整合现行的生态环保类财政政策,全面实施生态功能区财政政策,将原先的9项指标整合归并为出境水水质等5项指标,并根据地区功能定位,把全部市县分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区、生态经济区等3类,分类实施差别化的财政奖惩政策。

  钱巨炎说:“我们已走出一条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浙江财税路径。这条路,蕴含着生态、经济、财税的良性互动,蕴含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我们将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相信路上的风景会越来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