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探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

29.05.2015  15:17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广东金融学院各基层教学单位正探索实行本科生全程导师制。5月25日,该校法律系面向2014级学生举办了以本科生导师制推介会。会上,系领导向2014级学生介绍了法律系本科生导师制的施行办法,并发布了《法律系本科生全程导师制管理办法》(暂行)、《法学专业本科生参考书目》、《本科生导师制双向遴选方案》及《本科生选导师申请表》等一系列文件资料,其后开展了第一批导师与学生搭配的互选工作。

   在现代教育体系下,导师制是一种与班建制、学分制并存的育人模式。该系推行的导师制是为全系学生配备指导老师的一种制度,务求将教师对本科生的指导工作前移至本科生大一阶段,教师的指导工作贯穿四年大学生涯,指导的内容不仅包括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职业素质的灌输和培育,还包括与法律职业能力相关的隐性知识传播。

  此举有助于贯彻因人施教、全程育人的教育理念,促使更多教师更多更早地参与本科生指导工作,强化学生的专业归属感,引导和激励学生参与职业规划,共同构筑教学相长的喜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