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开放超预期 外资扩大在华投资版图

17.12.2018  16:56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张莫 向家莹)《经济参考报》12月17日刊发题为《金融开放超预期 外资扩大在华投资版图》的报道。文章称,金融业开放在2018年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年4月以来,一行两会接连发布10余项相关政策通知,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期货等行业的多项市场准入开放和业务范围扩大举措渐次落地。而在金融业开放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多家金融机构已加大在华投资力度,而多家机构提出的新设机构和增持股权的申请也已获批。

  业内人士预计,下一步,自贸区将成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要试验场所,一些金融开放政策有望先行先试,金融领域负面清单也将逐步缩短。与此同时,有效防范金融开放风险的监管政策和促进双向开放的举措也将同步落地。

  多项政策年内渐次落地

  “对从业者来说,对外开放是非常好的契机。过去有资本金的限制或产品品种的限制,我们的‘十八般武艺’没有太多展示的机会。而今年以来,外资在参股、控股银行方面迎来了非常大的政策突破,特别是许可外资可同时以子行和分行的形态在中国大陆展业。”富邦华一银行行长陈峰最近在公开场合的一席话,道出了很多外资银行人士的心声。

  陈峰所指的政策突破正是今年11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后的条例降低了外资银行准入门槛,即“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同时,还取消了外资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代客境外理财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四项业务的审批,实行报告制。

  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只是新一轮我国金融业深度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透露了我国金融开放的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2018年年内,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期货在内的多个金融行业的对外开放政策渐次落地。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先后推出,前者允许外资持股证券公司比例最高可达51%,后者取消了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并决定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不对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作单独规定。保险业进一步开放的举措中,则包含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表示,金融业对外开放有效丰富了我国金融机构的种类,提升了市场活力,提升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与此同时,银行业积极利用外资,可缓解当前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在当前表外转表内、非标转标的背景下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更为重要。

  外资金融机构加速布局

  伴随着金融业开放,来自多国的金融机构已争先表达在华新设机构或增持股权的意向。

  “摩根大通已经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寻求建立一家持股比例为51%的全新证券公司,发挥与摩根大通全球业务的协同优势,并计划在未来数年内监管允许的条件下,将持股比例增加到100%。”摩根大通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梁治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据了解,证监会日前已经接受了该申请并给出了第一次反馈意见。梁治文还表示,中国金融市场在深度与广度上都潜力巨大,外资参与前景广阔。摩根大通目前在中国多个领域的业务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并希望进一步提高在华的业务能力。

  四季度以来,香港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筹建深圳分行、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接连获批。其中,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将成为我国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金融开放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外国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将促使中国金融业提升效率、更具竞争力。我们预计中国将继续保持在全球保险市场的增长步伐,并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安联保险集团新闻办公室表示。

  另外,证监会已宣布核准UBS AG增持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至51%,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野村控股也提交了拟持股51%的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申请。

  央行日前也会同银保监会审查通过了“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连通公司是美国运通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美国运通也成为第一家获准在中国境内筹建银行卡人民币清算网络的外资公司。

  与此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运营资本投入也持续增加。10月,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增加营运资金获批。批复函显示,批准向上海分行增拨营运资金2亿元人民币。11月8日,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获得监管批准。增资后,华侨永亨银行注册资本由50亿元人民币增加到54.67亿元人民币。

  自贸区金融开放将扩大

  展望未来,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方向不会改变,更多政策有望持续落地,尤其是在自贸区等地区,一些金融开放政策有望进行先行先试。

  近期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涉及金融的政策有12项。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表示,央行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积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先落地各项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央行将逐步缩短金融领域的负面清单,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领域放松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用审慎要求替代准入和资质的限制,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推动资金更为自由地流动。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应当进一步坚持先试先行,给予上海、北京等金融业较发达的城市更多金融试点权,让符合未来方向而当前存在不确定性的外资金融活动获得落地试验场所。同时进一步统一中外资机构开展金融业务标准,着力培育公平竞争环境,中外合资机构公司治理仍需进一步规范,在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中,外资既要有股权,也要有相应决策权,与此相关的配套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金融服务业政策已基本到位,但对资本项开放仍要审慎。“不宜过快、过猛推动资本项目开放,以免造成市场波动加大、外部风险传染加速。”何飞认为。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熊启跃也表示,目前的对外开放节奏和力度整体稳健,对于资本项目应慎重,可待外资机构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稳健放松。(完)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启幕 商业银行或迎新一轮增资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记者向家莹)《经济参考News.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