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03.06.2014  18:28

  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去年7月份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简称“金融十条”)落实情况的汇报,指出,“金融十条”对促进经济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健全金融体制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5月31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同时发布有关数据,详细介绍了“金融十条”出台以来金融部门在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推动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快转型与调整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并明确了下一阶段“总量稳定、结构优化”,为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营造稳定货币金融环境的工作重点。

   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适度增长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介绍说,去年以来,人民银行根据国际收支和流动性供需形势,合理运用各种流动性管理工具并完善工具体系,灵活调整流动性操作的方向和力度,把好流动性总闸门,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货币市场稳定运行。并发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中西部地区的信贷支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建立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有序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推进同业存单发行和交易。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区间由1%扩大到2%。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4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速为13.2%。今年前4个月,社会融资规模达7.18万亿元,人民币贷款新增3.79万亿元,同比多增2413亿元。

   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加快转型调整

  去年以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原则,积极支持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银监会召开银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暨践行绿色信贷座谈会,建立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人民银行出台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加大对服务业、科技文化、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严格限制对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技术改造等的信贷支持。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4月末,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9514亿元,同比增长34.4%;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3.77万亿元,同比增长15.5%,增速较2013年末回升1.8个百分点;产能过剩行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1万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较2013年末回落1.6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末,21家主要银行机构投放到节能、环保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余额为5.2万亿元。

   整合金融资源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据了解,金融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人民银行专门设立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2014年新增额度500亿元。拓宽中小微企业债务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务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融资300多亿元。进一步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将盘活的资金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应用机制,已有577家小额贷款公司和20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获准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2014年4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78万亿元,同比增长15.9%,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7.0和2.2个百分点。

  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张晓朴介绍说,银监会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进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研究制定《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规范银行服务收费,继续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有关要求。开展全国商业银行收费检查,严厉查处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取等违规收费行为。出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配套定价目录,完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机制。通过持续努力,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持续增加,贷款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13年末,银行业连续五年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目标。

   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去年以来,人民银行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2014年4月25日起分别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两个和0.5个百分点。将农业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19个省(区、市)的1494个县域支行。稳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继续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渠道和方式,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至15%。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完善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扎实做好农村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扩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涵盖林权等符合条件的各类资产,在重庆、湖北、黑龙江、安徽、浙江等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试点。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认真做好家庭农场、农村扶贫开发等金融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工作。推进农村支付体系建设,基本实现了农村地区人人有卡、家家有账户、补贴能到户。大力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和助农取款服务,部署开展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试点。在浙江丽水、福建沙县、安徽金寨等地开展多项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积极发挥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验区的典型示范作用,为8.4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4月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21.98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的27.2%,比2013年同期高0.9个百分点。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110家。今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确定在天津、上海、浙江、广东开展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2009年以来,累计解决1249个乡镇金融机构空白和708个乡镇金融服务空白问题,24个省份实现了机构服务“双覆盖”。

   优化消费支付环境 支持企业“走出去

  据介绍,金融部门十分注重优化消费支付环境,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一是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创新消费金融产品。新增沈阳、合肥、泉州、重庆、西安等10个城市参加试点,允许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合格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二是完善银行卡服务功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下调幅度总体超过20%。三是积极满足消费信贷需求。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套房贷款需求,合理确定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积极满足宽带入户、家电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金融需求,支持农民改善生产生活。四是改进进城务工人员金融服务。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金融服务信用档案,开辟就业、消费、返乡创业和困难救助等贷款“绿色通道”。

  人民银行不断拓展外汇储备使用渠道,通过银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外汇资金支持。全面铺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允许境内非金融机构以人民币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据统计,2014年前四个月,全国累计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2万亿元,同比增长64%;全国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支付额250亿元,同比增长1.8倍。截至2013年12月末,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已批贷款项目余额1041亿元,贷款余额402亿元。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第一季度,累计发行债券6.8万亿元。推动债券市场双向开放。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到交易所发行金融债券,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引导银行理财等集合性资金规范进入银行间市场,规范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完善债券发行定价机制,推进债券预发行,倡导招标发行。创新债券柜台交易,增加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业务品种。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制度安排。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规范非上市公司监管。大力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加快期货衍生品市场建设。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目前已挂牌企业达739家。

  在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方面,去年以来,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科技保险工作、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都取得了积极进展。2013年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超过10亿亩,约占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2%,为2.14亿户次农户提供1.4万亿元风险保障;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外贸企业近3万家,累计承保余额3148亿美元。

   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去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监管协调部级联席会议制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持续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影子银行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简化核销程序,完善呆账核销与责任追究机制,加快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加快推进以市政债为主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继续做好金融稳定压力测试,稳步开展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

   营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

  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表示,总的来看,我国经济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既面临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经济下行的阵痛,但同时结构调整和改革所激发的活力也逐步显现。

  下一阶段,金融部门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继续做好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各项工作。坚持“总量稳定、优化结构”的取向,保持定力,主动作为,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为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营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一是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二是加强信贷政策引导,着力优化融资结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合理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四是大力改进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要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金融配套政策支持,切实改进金融服务。五是深化金融改革,提高金融供给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六是强化风险监测监管,切实维护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