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信息化专项资金开始网上申报 针对3领域企业

07.07.2015  17:35

近日,东莞市经信局发布通知称,2015年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开始组织申报,此次申报主要针对三个领域的企业,分别是“两化融合”应用、生产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可全年登录“智造东莞”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

按立项资金1:1比例为企业放贷

“两化融合”,具体包括“两化融合”应用项目和信息化系统集成专业服务机构项目等。申报“两化融合”应用项目要求企业实施该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运维投入金额按照国家《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23020—2013)核算达到50万元以上。

项目按照拨贷联动的方式进行补贴。由批准的银行对企业进行审核后,按照立项资金最低1:1的比例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项目投入额。项目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后,立项资助金额扣除贴息金额的余额部分拨付给企业作为奖励资金。

据东莞市经信局介绍,市财政按项目投入总额20%给予立项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20万元。另外,市财政按实际贷款利息给予补助,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项目立项资助金额,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此外,“两化融合”项目还可实施事后奖励方式。譬如,企业以自有资金实施“两化融合”应用项目,项目完工验收认定后,按项目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运维投入总额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云平台三年补助不超过20万元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领域,具体包括软件与信息服务共享、信息化认证和云平台服务等项目。

据悉,软件与信息服务共享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由东莞市经信局和专家组根据企业需求,划定采购范围,评审确定采购名录并公示,具体操作按有关规定执行。专项资金每年用于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用于购买项目的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专项资金对全市信息化认证项目给予奖励,对获得省级软件认定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在东莞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纳入东莞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的软件企业,在取得国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后,可给予企业2000元/件的奖励;对通过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CMM/CMMI2或以上认证的,按照等级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奖励的金额为15万—30万元。

另外,对经认定的云服务平台的补助方式是对使用平台的企业进行补助。政府补助的方式是逐年按比例向企业发放服务券的形式,补助期限是三年,且每家企业三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生产服务业领域申报要求多

第三个可申报专项资金的领域是生产服务业,具体包括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重点工业设计机构与信息化系统集成商项目和供应链协同管理引导等项目。

申报专项资金用于生产服务业领域的要求颇多。譬如,申报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要求企业单个产品产量达5000件以上或销售额达50万以上,且年度工业设计服务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申报重点工业设计机构资助和信息化系统集成商项目,要求企业营业收入总额占比达50%或以上、成立3年以上、专业设计人员或技术开发服务人员10人以上、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纳税10万元以上;申报供应链协同管理引导项目,要求工业企业供应链协同管理服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在资助方式上,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方面,对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成果或服务、实施后续开发,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在重点工业设计机构与信息化系统集成商项目方面,对为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工业设计机构与信息化系统集成商,按上年度服务东莞市企业的规模、质量、效果和企业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估,按档次给予10万—80万元定额奖励;在供应链协同管理引导方面,工业企业按上年度服务合同实际成交额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