溃败钢企破产重整,佛山管理人面临大考

15.07.2014  18:08
摘要:有着华南“钢贸大鳄”之称的金型重工,于昨日在佛山中院获得裁定,准许破产重整。这是今年初以来爆发的钢贸信贷危机,在资不抵债、破产、跑路等病灶缠身之后,有望抓住并自救的“最后一根稻草”。

        苦丁茶  (铭哥说法)

        有着华南“钢贸大鳄”之称的金型重工,于昨日在佛山中院获得裁定,准许破产重整。这是今年初以来爆发的钢贸信贷危机,在资不抵债、破产、跑路等病灶缠身之后,有望抓住并自救的“最后一根稻草”。不过,作为新版《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尽管施行已有7年,却也被长期诟病,这也为重整的前景平添一些不确定性。

        所谓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所以,它对于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有利于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职工、关联企业等各方主体实现共赢,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确实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不过,也并非债权人都“买账”。比如几天前,曾是山西第二大钢铁企业的海鑫钢铁集团与所在地政府宣布要破产重整时,就遭到一众债权人的抵制。而原本最有可能接盘的德龙钢铁,也终放弃,并称希望其破产,否则庞大而复杂的债务规模“太可怕”。再有如今年初曾被报道的佛山破产重整首宗案,因在法定期限内无法拿出重整方案,终于近日宣告失败。这意味着,它将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受经济大环境、行业自身经营模式以及银行骤然收贷等因素影响,我们也可以想象,已陷颓势的钢企想要破产重整,其困难将更大。何况,其危机既源自诸多同类型企业的联保、互保,这种“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旦产生,要重新扶起,可谓难上加难。这就需要妥善接管、管理、处分其资产并使之最大化。否则,即使进入这一程序,也不过是意味着为垂死的企业多上了六个月的“呼吸机”。

        这对佛山有志于此的破产管理人显然也是场大考。今年2月,佛山中院曾对来自全市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清算事务所在内的共计21家破产清算中介机构的117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一次人才素质和业务能力摸底,据称其结果堪忧。首先是人才分布“两头大、中间小”。其人员要么年龄大,且基本是清算公司员工,要么太年轻,基本无破产执业经验。至于其业务素质、执业操守等也让人担心,在法院给出的纯考法条的选择判断题里,应试者的平均分值竟都远低于及格线。而且,在实践中,有些管理人会过分看重自身利益,千方百计从危困企业攫取额外利润。

        根据金型此前提交的转型意向,或通过三个方向谋求重生:一是借三旧改造项目回笼资金;二是吸引注资复产还债;三是利用停产空地开设模具钢市场盈利。由于金型重整势必也将影响到整个钢贸行业的信心提振,且让我们拭目以待。(@法治门徒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