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丢了 借钱坐车?利用爱心 实为行骗!

12.07.2016  02:07
            近期,广州地铁警方在“飓风2016”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加大对“钱包丢失,借钱坐车”诈骗案件的打击力度,通过分析研判、走访调查、合成作战,成功破获两起诈骗案件。

2016年6月29日,女事主罗某(20岁,在校大学生)向地铁警方报警,称其在地铁黄沙站被两名年轻男子搭讪,对方以“丢了钱包没钱坐车及住宿”为由,骗取她560元人民币。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和综合研判,民警梳理出了一个活跃在地铁辖区的诈骗团伙轨迹,并最终锁定该团伙成员两名。7月3日上午,警方待两名嫌疑人进入地铁车站准备再次行骗之际,采取果断措施,一举将两名嫌疑人邵某(男,25岁,无业人员,安徽定远人)、王某(男、26岁,无业人员,安徽定远人且有诈骗前科)抓获。

  经审查,该两名嫌疑人供认,由于长期的好逸恶劳和无稳定生活来源,两人便结伙以非法获取他人钱财为目的实施诈骗。作案时,两人会事先精心装扮一番、利用自身具有的青春时尚外表,在地铁站通过搭讪等方式获取他人特别是单身青年女性的好感,然后编造自己“丢了钱包,急于坐车无路费”、“钱包丢失,没钱吃饭”等意外情形,向受害人“借取”数额不大的钱财。嫌疑人会通过添加被害人为微信好友的方式增加作案成功性,他们向被害人保证通过微信等方式及时归还借款,而一旦成功骗取钱财离开后,则迅速将被害人的联系方式拉黑或拒不回复。两名嫌疑人作案一般选择在公共场所独行的青年女性或学生为目标实施诈骗,并且会根据被害人的性格(如易于轻信他人等)采取进一步纠缠,以骗取更多钱财。目前,邵某、王某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4月26日,嫌疑人陈某在地铁广州南站站厅,以“钱包被盗,没钱坐车为由”向周边群众借钱。陈某的行为引起地铁警方的重视。当日18时,当陈某向事主熊某行骗时被民警现场抓获。经调查,陈某供述自己长期以借钱为由诈骗钱财,行骗时向事主口头承诺还钱,并提供自己的手机号码博取信任。当日其骗取了熊某和谢某各100元,其中谢某在给了100元后,发短信要求还钱遭拒。地铁警方对陈某的诈骗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追缴违法所得200元。

地铁警方提示:市民群众对于在地铁辖区内以借钱坐车、吃饭为由的借钱者和乞讨者,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切勿上当受骗。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女性或学生如想为对方提供帮助,可以指引对方前往救助站或报警求助,不要轻易支付钱财给对方。如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并协助警方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