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在钱包里发现捐款单 写忏悔书称要重新做人
曹峰钱包里还有一张慈善总会捐赠收据
偷走他人钱包,又通过记者找失主
近日,一个小伙子给媒体爆料,称自己在烟台开发区一家超市门口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3300元现金和一张身份证,一张银行卡,还有一张捐款单。记者答应 帮他寻找失主,并和他约好见面时间地点。在烟台开发区一家超市门口,当记者赶到后,小伙子却避而不见。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对方才说出实话,称这个钱包是他 偷来的。
对方告诉记者,他偷了这个钱包后,打开一看,除了一沓钞票外,还有一张捐款单。他觉得失主是个好人,自己也深受触动, 以后会改邪归正,找份正经的工作,他想通过媒体把钱包还给失主,也让大家都知道失主是个好人。他告诉记者,他把钱包放在了超市的储物柜里。对方告诉记者, 钱包主人姓曹,里面有3300元现金。超市的工作人员得知记者不是存东西的本人,建议记者报警。就在记者等待民警的时候,对方又发来一条短信,称已看到记 者到来,自己先走了。
自称被感动的罪人,留下一纸忏悔书
民警来到后,超 市工作人员打开储物箱,把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钱包用广告纸包了两层,里面还放着一张纸,写了满满的一页,字迹不太好认。在信上,对方称自己是一个毛头小 子,从外地流窜到烟台。偷到这个钱包后,他发现包里有4000多元钱、一张慈善总会的收据,还有一份捐款名单。看到这个捐款名单,他被这位好心人所感动, 称自己也是被逼无奈才走上这条路,经过复杂的心理斗争,决定返回老家,找一份正经的工作,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对方称,因为家里的亲人只剩下了自己年 迈的奶奶,他不能自首,只能选择这样的方式把救命钱还给失主。他说,或许有一天,他也会成为一个像失主一样的人。
在忏悔书的最后,小偷注明自己这几天吃喝花掉了失主一些钱,只剩下了3300元。忏悔书的署名是:一个被感动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