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钱柜”KTV有近20家 钱柜在莞起诉“李鬼”
“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在东莞就发生了山寨品牌KTV被起诉。4月13日上午,知名品牌钱柜KTV将东莞的两家山寨“钱柜KTV”告上了法庭,并分别索赔。
其中一宗案件当庭宣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侵权的东莞市嘹亮 娱乐 场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媒体上连续3天发布侵权声明,并向钱柜KTV赔偿 经济 损失及相关费用10万元。另外一家KTV的代理人也承认涉嫌侵权,但已做出停止侵权及整改,因合议庭仍需合议,案件择日宣判。
起诉:大量使用与“钱柜”相似标识
起诉书称,钱柜公司于1986年在台湾成立,1993年进入内地,依法注册并享有“钱柜”系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然而,东莞市群英娱乐有限公司(下称群英公司)及经营者朱某、东莞市嘹亮娱乐场及 投资 人胡某,分别在经营“MUSIC 钱柜 KTV”“PARTY 钱柜 KTV”的过程中,大量使用与“钱柜”系列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营销和虚假宣传,客观上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和误认,侵害了钱柜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时,钱柜公司还认为,群英公司在门店宣传及名片上大量使用“全国连锁”“钱柜投资”等字样进行虚假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遂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上述两家KTV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媒体发布声明,消除影响,索赔47.2万元。
庭审:是否造成混淆和误导存争议
东莞市群英娱乐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庭审时辩称,针对案涉侵权行为,该公司的KTV于2015年已经做出过整改,清除了所有带钱柜字样的标识。而原告在东莞并未开设直营或加盟店,故知名度有限,即便是侵权,也无直接或间接对原告造成任何损失,故认为没有登报声明的必要。
至于为何用要使用钱柜KTV等注册标识,其称,觉得钱柜这个名称在东莞这边很多,东莞经营KTV的人也很多,多数是小型经营,老板之间在推广经营方面会交流,使用钱柜就是想营造一个连锁的效果。“东莞这边老板在知识产权等方面还没有感觉的,以前看这么做有效果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东莞市嘹亮娱乐场代理人则认为,该公司没有主观侵权。当时是娱乐场一个经理建议打出“钱柜”的招牌,后来已经撤换。“由于钱柜本来就没有在东莞开过一家店,很多人都不知道钱柜。”这位代理人在庭上还表示,“这不但没有造成负面影响,还提高了钱柜在东莞的知名度,是一种正面宣传。”
庭审结束后,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透露,目前广东仅广州和深圳各开设有一家正牌钱柜KTV,东莞市的所有使用“钱柜”注册商标的,都是假冒的。“目前我们已经取证并起诉的冒牌钱柜KTV接近20家,大部分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