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钱袋子”去年花了284.7亿元

29.09.2015  08:43
2014年,珠海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15.73亿元,财政总支出284.70亿元,收支相抵,总结余31.03亿元。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珠海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已公布。结果显示,201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15.73亿元,财政总支出284.70亿元,收支相抵,总结余31.03亿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本次审计结果公告突出了政策执行和资金绩效,重点关注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民生资金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性资产管理等四大方面的问题。目前,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下达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进行处理,各相关部门也正在根据有关审计处理意见落实整改。

南方日报记者 陈晓

审计结果突出政策执行和资金绩效

2014年,珠海市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审计结果显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年度的预算目标任务,实现总收入315.73亿元,总支出284.70亿元,收支相抵,总结余31.03亿元。

据悉,2014年,珠海市本级财政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提供资金保障;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压缩行政性开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财政预算监督水平。

本次审计结果公告突出了政策执行和资金绩效,重点关注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民生资金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性资产管理等四大方面的问题。

在财政管理方面,近年来,珠海市财政管理不断规范,但在增量资金、存量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资金管理的科学性、精细化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比如,二次分配资金安排不及时,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刚性约束不强、预算执行率低。至2014年底,有16.88亿元未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部分已分配的资金分配较迟,审计抽查47项二次分配资金13.96亿元,超过三分之二的资金在下半年分配,直接影响到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同时,财政资金清理统筹力度不足,部分财政资金闲置两年以上未清理统筹使用。

此外,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到位同样存在。如市本级年初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年初预算落实到各区的资金4.39亿元,仅占实际拨付资金的34.96%,影响基层政府及时统筹使用财政资金。

针对相关问题已下达处理整改意见

民生支出是市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近年来,珠海对民生投入和各项事业的投入越来越大,资金能否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审计局密切关注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产业扶持资金的执行绩效情况,开展了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幸福村居建设管理情况、航空发展资金管理和绩效情况等项目的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珠海部分民生实事项目管理不到位,未能如期完工;幸福村居建设管理仍欠规范,部分村居未报批准自行调整变更建设项目和预算金额;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考核机制不完善,未按规定制定航线航班专项资金考核办法。

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上,审计部门持续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对建设项目前期管理、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完工项目后续管理等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进行审计。“项目计划预算调整频繁,资金支付率低;造价审核把关不严,设计方案优化论证不充分;项目建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招投标、验收、结算等不规范;完工项目移交和管养不及时造成损失浪费。”审计结果指出。

如2014年市本级新建在建项目年初预算项目66个,调整后实际安排项目81个,其中调整预算资金项目56个,占年初计划数的85%。部分项目推进不理想,资金支付率低,49个项目计划安排46.37亿元,实际拨付21.93亿元,拨付比例47.29%。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审计结果显示,珠海部分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上不完整,有15家事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尚未纳入产权登记,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同时,经营性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物业被低价出租,且存在转租牟利现象;资产配置不合理,未得到有效的统筹调配和使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租用办公用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却有大量政府资产闲置、出租或出借。

目前,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下达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进行处理,各相关部门也正在根据有关审计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整改检查机制和长效机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整改情况,并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结果专题报告。

■审计建议

1.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改革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建立完善项目库制度,将年初预算细列至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

2.对支出项目设置准入条件,根据项目开工条件和年度用款计划分期编报预算,并与政府基建投资计划做好衔接。

3.对投入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进行甄别排查,取消“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专项资金。争取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促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4.指定专职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组织对市本级政府性资产进行全面调查,统一登记和监管。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管理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特别对闲置、出租、出借资产和未作产权登记资产进行清查,防止资产流失或被非法占用。

5.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对资产的全面监控和跟踪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预算制度,提高政府性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