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殴打记者岂能赔偿道歉了事?(图)

19.08.2014  13:50


  

  在建隧道遇滑坡记者采访遭阻挠 被围殴至脑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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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记者掩盖隧道塌方事故欲盖弥彰

  8月16日零时15分左右,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小康营乡洪亮营村,由中铁十四局施工的宝兰铁路榆中洪亮营段隧道口附近山体发生大面积滑坡,数万方黄土泻下,致隧道口被埋,隧道内5名施工人员被困。当日下午4时45分,经过16个半小时的紧张救援,5名被困人员陆续被救出,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救治。(8月18日《京华时报(微博)》)

  中铁十四局隧道塌方,造成工人被埋,原本是工作的失职和不到位所致。然而,当记者前去采访时,中铁十四局不但蛮横抢夺记者采访工具肆意干涉采访权,而且还无法无天地对记者进行暴打实施人身伤害,实在是孰可忍是不可忍。

  中铁十四局的倒行逆施与所作所为,哪是积极处理事故善后的积极表现?中铁十四局如此对事故过于敏感,积极地捂盖子,难道当中还有什么猫腻不可示人?

  当然,谁也不想发生这样悲惨的事故,但事故发生后,积极妥善处理,及时通过媒体事实地发布相关情况,这不仅是对遭遇此次事故的工人的尊重,更是对遭遇此次事故工人家属的安抚。而中铁十四局,发生如此大的塌方事故,不但急于捂盖子,还肆意暴打记者,干涉媒体正常的监督与报道权。很显然,这不仅是对遭遇事故工人及家属的二次伤害,更是对媒体监督、采访和公众知情权的肆意践踏。


  如此胆大妄为、态度蛮横的中铁十四局,把相关法律置于何地?把媒体的采访报道权置于何地?把公众的知情权置于何地?其底气何从而来?把遭遇事故的工人权益和尊严又置于何地?又岂能以一句,简单的道歉并承诺承担打人的医疗费用而轻飘飘地了解此事?

  说到底,中铁十四局,粗暴干涉媒体监督与采访自由,岂能以赔医疗费道歉了事?要杜绝类似肆意干涉采访权、暴打记者现象的重复发生,就必须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更要追究肆意干涉采访权的责任单位,只有如此,以儆效尤,类此的丑闻和现象,才不会一再发生。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