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鬼骗取客户钱财
拍案
南都讯 记者张钊 通讯员周艺 花都法院近日公布了2012年至今该院审理的信用卡犯罪情况,约两年半的时间里,花都法院共审理34件37人,且案件数每年都在增长。
银行内鬼盗6 .5万
花都法院审理的最大一起信用卡犯罪,被告被判处了1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该被告本是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员工,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客户钱财。
市民田先生前年接到一个没有来电显示的电话,电话那头的男子自称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员工。男子向田先生核实个人资料,并告知其往银行卡里存1万元,7天内不使用,就能提高信用额度。此后,田先生存进2.5万元钱,几天后取钱时发现,卡的密码被改了,与银行沟通后得知卡里的钱也被盗取。
与田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十多人,盗取他们钱财的,是广东男子谢克教。谢克教在2010年底至2011年8月期间,是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营销员,在其推广信用卡的工作过程中,盗取客户的信用卡和身份信息,冒领他人信用卡并进行恶意透支。同时修改客户的联系方式后,在网上银行平台盗取客户钱财。谢克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骗取了多名客户共计6.5万元。
除了信用卡诈骗罪,谢克教还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等。前年,花都法院判处谢克教1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去年,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九成是冒用他人银行卡取现
花都法院方面分析,近年来,信用卡犯罪已成为金融犯罪里最突出的问题。信用卡犯罪中有约九成是信用卡诈骗罪。
在信用卡犯罪中,有九成是冒用他人银行卡取现,除了利用遗失的卡取现,更多是骗取信用卡甚至伪造他人证件或信息。
同时,犯罪者呈现年轻化、低学历化及无业化,70%的信用卡诈骗犯罪主体为80后,学历水平低且多为无固定职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