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吨病死猪肉销往东莞佛山广州 路边收购病死猪
在从化、佛冈等地的废弃果园里,阿华等人开设了私宰和加工病死猪肉的窝点,他们以每斤一两元的价格收购病死猪肉,宰杀和加工后以每斤3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下线。下线再加工做成肉片、假牛肉、腊味、熏肉后,销往广州、佛山和东莞等地。近日,这条病死猪肉“黑色加工链”的10多名被告人获刑,其中两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从化法院认定,涉案金额达73万余元,被告人称病死猪肉卖出约100吨。
路旁收购病死猪
2014年2月和3月,绰号“火鸡潮”的50岁从化人李某每天都会开着货车到京珠高速从化段出口等着。只要发现有拉着生猪的外省货车,他就凑过去告诉对方,可以收购病猪或死猪,价格低至每斤1.3元。李某知道,外省运来的猪出现生病或死亡的几率比较大。
一次偶然的机会,阿华(化名)看到李某正在收购病死猪肉,于是阿华将李某发展成“上线”。阿华在清远佛冈做病死猪肉的加工生意,他以每斤2.7元的价格从李某手里收货。
李某只和阿华做过三次生意,3头共约450斤。病死猪色泽没有新鲜猪肉鲜艳,而且猪皮大都有发红、发紫的斑点,如果猪死亡时间过长,猪皮也都发青了。
废弃果园宰死猪
李某只是阿华的供应链中极小一部分,但正是由李某的案情,牵出阿华等人的案情。这个在山区秘密进行病死猪加工、销售生意的“黑色加工链”就此被爆出。
阿华,38岁。2011年4月他在从化一家猪场附近做锯木工,发现经常有人到猪场收购病死猪。得知加工病死猪能赚钱,阿华便和同村村民陈某一起,进行病死猪加工。
他们在从化一个镇上的废弃果园里宰杀病死猪,“货源”是从周边猪场收来的,宰好的病死猪猪肉则卖给一个叫“老三”的人制作烟熏肉。生意只做了两个月,“老三”就因为售卖不合格的烟熏肉被查处。
后经朋友介绍,他们认识了在佛山经营冻肉生意的范某。阿华和陈某将病死猪宰杀分割成几大块后,以每斤3元的价格卖给范某。生意好的时候,阿华每月可以销售六七车病死猪肉,每车1000多斤,范某将猪肉拉到广州、佛山南海等地销售,剩下的猪皮则被卖给周边某村的胶囊厂用于制药。
卖给餐厅和大排档
生意逐渐上了“轨道”,但也被周围的社会人员知道了,他们上门要求收“保护费”。为了不交“保护费”,也为了避免被人举报,阿华、陈某与范某开始合作,先在清远佛冈找到了一个偏僻的果园宰杀猪肉,后又以5000元的月租金,选了一个废弃猪场作为加工点。
地址选好后,范某出资,采购了切肉机、绞肉机、刨肉机、冰库等设备,并雇佣了4个工人。加工点投入生产,工人将病死猪加工成瘦肉片、肉膏、假牛肉、排骨粒后,运往佛山进行销售。
据陈某交代,在进行猪肉加工时,他们会往其中加入硼砂、肉质爽弹素、胭脂红色素、猪肉调味膏、沙茶王等配料和添加剂;在制作瘦肉片和猪肉膏时,他们会向猪肉里添加盐、胡椒粉、味精、白糖等调味品;制作假牛肉时则会添加牛血。加工的猪肉膏可以用来制作云吞、饺子、梅菜饼,猪肉片、假牛肉片和排骨粒可直接作为食材用于餐厅和大排档。
死猪肉含有猪瘟
2014年3月25日,佛冈县质监局对阿华在佛冈的宰猪场进行了查封。执法人员对加工点的病死猪肉成品、半成品进行称重,共计33.904吨。
通过广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被查获的病死猪肉含有口蹄疫病毒核酸、猪瘟和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变异株病毒核酸。
这条病死猪肉“黑色加工链”逐渐明晰。经广东某司法会计鉴定所鉴定,2011年5月至2014年3月期间,阿华等人销售病死猪肉的收入73万余元。据阿华等人供述,猪肉总重量约为100吨,都卖给范某、“二姐”、“老三”、“小矮人”等人,最终销往了广州、佛山和东莞等地。
阿华交代,他们收购的大部分是已经死掉的猪,偶尔会收到快要死掉的猪。
两人被判十年
近日经从化法院审理,绰号“火鸡潮”的被告人李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因其数量不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阿华和陈某均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佛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范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其余同伙均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到二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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