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二锅头下肚 惠东男子谎报警情被拘5天

08.03.2017  21:39

  近日,惠东出现一场报警人变“嫌疑人”的闹剧。一名男子驾驶未年审的摩托车上路被执勤交警查扣,心生不忿的他喝下一瓶二锅头白酒后,趁着酒劲拨打110谎报警情,称自己遭人持刀抢劫。警方查明情况后,依法对作其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22日15时30分许,惠东公安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事主报警,称其刚刚在县城华侨城沣盛桥附近被人持刀抢走一部摩托车。接报后,惠东警方立即启动快速封控机制,迅速调集警力前往处置,并开展设卡盘查等工作。当办案民警赶至事发现场时,却未发现有接报的警情,再次拨打报警人电话时,已是无人接听状态。但警方没有因此放弃,随即扩大搜索范围并展开侦查。15时45分,通过调查走访和视频监控,办案民警在平山镇黄排路段某路口控制了一名嫌疑男子。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被警方控制的嫌疑男子不是别人,竟然就是该案的报警人杨某。原来,警方经过查实,杨某报的是假警。执勤民警随即将他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办案民警讯问,当时满身酒气的杨某交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在事发当天下午,杨某驾驶自己的摩托车途经惠东县城黄排路段时,因为车辆没有年审被该路段的执勤交警查扣。心生不忿的杨某随后在黄排某小卖部买了一瓶二锅头白酒喝了下去,并用手机拨打110谎称自己的摩托车被人持刀抢走。当警方拨打他电话时,他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敢接听电话。

  惠东警方表示,杨某这次“恶作剧”,浪费了公安机关的大量警力,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谎报警情这一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

  谎报警情、案情属于违法行为,谎报警情、案情不但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对确实有需要的报警群众造成了警情的延误处理,甚至还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对于恶意骚扰110、报假警等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林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