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镇区出台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方案

10.06.2014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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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年初中山市出台《中山市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后,近日,记者从中山市民政局获悉,西区、阜沙镇、南朗镇相继出台了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案,自费部分医疗费实行救助不低于50%,其中西区个人年度救助总额最高达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出台的救助比例相比2012年有大幅提升,并将肾移植术后(限抗排斥治疗)、骨髓移植术后(限抗排斥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限长期透析治疗)、肝移植术后(限抗排斥治疗)、血友病及恶性肿瘤(放、化疗)5种特定病种门诊纳入救助范围。双低家庭可凭市民政局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到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