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镇各村(社区)、学校落实措施,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6月22日
教育部官网发布
《落细落实落地 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第3号预警》
当前天气炎热,各地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东坑镇各村(社区)、学校积极行动,通过设立警示牌、强化日常巡查、深入宣传等方式,扎实做好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
东坑镇黄屋、井美等村的池塘边挂着十分醒目的“水深危险”、“严禁戏水”等告示牌、警示牌。同时,各村也加强完善了池塘周边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整治学生溺水隐患区域。
学校方面,则积极构建“家长、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防护网络,强化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推动防溺水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小学生:
要在父母陪伴下的时候游泳。
小学生:
我们不能靠近池塘,不能在那爬来爬去,很容易会摔跤就会摔进河里。
小学生:
如果看到有同伴溺水,千万不能自己下水去施救或者叫同伴来施救,找大人来施救,因为小孩子的能力可能救不到人反倒自己还会溺水。
家长:
因为他还小,就教导他别跟他们一起出去玩水,平时如果非要游泳的话,就要家长带他们去游泳馆游。学校也经常开家长会,防溺水知识一定要宣传好。
……
对于防止溺水
家校在做好孩子安全教育的同时
还需教孩子求生技能
遇到同伴落水的正确处理方法
请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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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的监护人职责,不论你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
1.下午放学后; 2.双休日; 3.节假日; 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三、 “四个牢记”
1、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4、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安全锦囊
1、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2、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3、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4、下水前要做热身活动,避免抽筋;
5、不在河边、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
6、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7、不在河道、池塘边抓水草、鱼虾、青蛙等;
8、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手拉手盲目施救,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
同时,也请不厌其烦地提醒孩子们:不要私自下水!不要私自下水!不要私自下水!反复告诉他们:远离江、河、湖、池塘、水库等危险区域!告诉他们在水域附近玩耍的危害,特别是年龄稍大点的孩子。
特别提示
未成年人不具备直接救人的能力
严禁下水或手拉手救援
即使采取指挥救援
也一定要以保障自身安全为前提
切勿盲目救援!
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