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部分镇村缺资金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营难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让惠州农村生活环境得到很大改观。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摄
今年,一场关系全市农村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美丽乡村,清水治污”行动在惠州拉开大幕。根据《惠州市“美丽乡村·清水治污”活动实施方案》,2015年至2017年,惠州每年将新建2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以治理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在农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是农村治污良方?实施过程中又是否存在问题?
污水横流对比清水花园治污设施发挥作用
煮饭、洗碗、洗菜……混杂着洗涤剂的生活污水,顺着门前的土沟流入不远处的池塘中,这一幕,成为博罗县泰美镇各家农户常见的一幕。村民告诉记者,村里没有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各家的生活污水、牲畜粪水只能年复一年流入塘中。尤其这段时间常下暴雨,让池塘和周边水渠污水外溢,“又脏又臭,滋生蚊虫,影响我们的生活。”
“因为规模小或村民少,地形复杂或建设难,不少村庄因为各种原因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生活污水处理已经成为部分农村地区治污的最大难题。
不过,这样的难题并未难倒另一些农村地区。在博罗县观音阁镇,不仅看不到污水横流的现象,一个占地26亩的公园还格外抢眼:远看,沙石上种植着一棵棵美人蕉、风车草、黄花鸢尾,怒放的花朵异常美丽,近看,清水在花丛间缓缓流动着,水质清澈透明,可以看到水底的沙石……原来,这个公园是一块人工湿地的污水处理厂,村庄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消毒等层层处理,再流进人工湿地,最终出产的水质可达到灌溉标准。
“在村庄内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实改变了不少村庄的面貌”,市环保局副局长冯国达介绍,为了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环保部门结合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重新修编《惠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增加了更为适合惠州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介绍,为各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指引。
建设缺口大、持续运营难资金成为关键
根据《惠州市“美丽乡村·清水治污”活动实施方案》,今年起,三年内惠州每年将新建2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过,时至8月,根据环保部门的统计数据,全市新建成5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备,在建37座,距离目标任务还差100余座。
“这其中,资金是部分镇村遇到的困难”,冯国达介绍,目前,相关部门制定了《惠州市乡镇生活污水纳污管网建设资金补助办法》《惠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方案》《惠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资金补助方案》等方案,市、县(区)两级财政对乡镇生活污水纳污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实行差别化补助,但乡镇仍要承担一部分设施建设费用,部分经济条件弱的镇村仍存在较大的建设资金缺口。“按建设一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需要约为40万元计算,今年计划建设200座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约需要8000万元的投入”。
不仅建设难,日常运营也难。日前,多名市人大代表实地走访惠城区水口街道下源村、万卢村时发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最终排放出的水并非一直清澈,而是偶有浑浊的情况,说明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非一直在运营。“运营一旦停止,一段时间后重新开始使用,管道就不太通畅甚至有淤塞,会令出水有颜色”,冯国达表示,由于缺乏专业的运营维护技术人员和运营资金,部分建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发挥治污效应。
做好农村污水治理五个环节必不可少
“总体感觉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任重而道远,治理的成效与方式都值得进一步考究”,日前,多名市人大代表在进行的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上如此评价目前惠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随后,围绕相关工作的开展,代表展开了热议。
市人大代表李选民表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要从三方面下手,除了根据规划进行建设,确保现有的建设资金用到实处,还要加强对民众的宣传和引导。市人大代表陈娟建议,政府在投放补助资金时应结合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好资金投放,多向经济实力较弱的村镇倾斜。市人大代表万龙建议,要拓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的主体,由政府监管拓展到企业、公益团体甚至每个市民,同时,改进监管方式,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的手段。
市人大代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雁行表示,要做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有五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即建设、收集、整治、运营和考核。对于建设,要通过对人口分布的密度等数据的测算,来设立示范点,同时采取较为符合实际、成本比较低的建设模式;对于收集的验收工作,不要只看地上工程,还要看地下管网;对于整治来说,要加强污水源头的巡查力度;对于运营来说,要注重监督企业将到手的建设补助资金按时按量用到位;最后要把好考核关,“建了那么多污水处理设施,对于治理情况,管线铺设、资金是否到位,污水处理设备有多少能正常工作等都要严加考核”。(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