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向民资打开PPP大门 镇街项目抢先试水
八大公共服务领域重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镇街PPP项目抢先试水
东莞时间网讯 上周吸引东莞民间资本的重磅话题,就是东莞正式出台《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东莞的交通、水利、市政等八大公共领域,将重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的模式。对民间资本来说很直接的一点,就是可以和政府通过利益共享的方式,一起 投资 这些公共服务领域。随着公共服务领域向民间资本的逐步放开,民间资本参与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投资的“最后一公里”将被打通。
这些项目对民间资本放开
东莞此次明确的PPP推进的重点领域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农业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其他政府有责任提供并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在八大领域实行PPP的项目,东莞将优先选择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租赁—运营—移交(LOT)、购买—建设—运营(BBO)等多重运营模式。
东莞PPP项目推广的背后,是国家省(市)对PPP项目的大力推进。今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家PPP推介项目,确立了首批1043个项目,总投资1.97万亿元。
国家首批PPP项目涵盖了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所有项目都已明确项目所在地、所属行业、建设内容及规模、政府参与方式、拟采用的PPP模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强调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此外,今年非常受关注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明确以PPP模式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城市公用设施。对此,东莞提出在新型城镇化试点的过程中,到2017年建立PPP为主的投融资模式,并建立与之配套的预算资金管理和财政补贴制度。
广东省生态功能区的公共设施建设,早前也确定试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广东省PPP项目库已经在设立,首批PPP推介项目很快将公布。
国家到省市大力推广PPP模式,对拥有巨量存款的东莞民间资本来说,将添加新的可靠投资渠道,进而可真正实现投资多元化。
PPP项目享多重政策红利
《意见》明确,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并从补贴建设向补贴运营逐步转变。市财政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应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价格、建造成本、运营费用、实际收益率、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动态补贴机制。
对PPP项目所需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成的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性质不变,待合同经营期满后,连同公共设施一并移交政府。而一旦实现抵押权后改变项目性质,应该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政府以土地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参与PPP项目的,应当以市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制订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同时,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政府将研究设立PPP引导扶持 基金 ,目的在于支持PPP项目获得融资,调动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
《意见》还将稳步扩大PPP项目试点范围,加大财力保障力度,把PPP项目前期支出足额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促进PPP项目的建设。一旦项目成为PPP示范项目,将会积极争取中央、省的财政奖补资金。
镇街PPP项目最先对接民资
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PPP模式,被认为有利于创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的融资模式,减轻财政压力,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在东莞,最先践行PPP模式的是镇街一级项目,且有不断加大的趋势。
今年2月,谢岗镇就提出,在加快粤海产业园项目建设方面,将探索园区基础设施PPP建设模式。另一个案例,就是常平。今年5月,常平镇与市水务投资集团正式签订关于城建及涉水事务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引入PPP模式建设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等项目。
刚发布的《意见》明确指出,鼓励镇街(园区)积极推广PPP合作模式,对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于PPP项目的前期费用支出还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并协助镇街(园区)申请中央、省的PPP项目奖励和补助。如果镇街(园区)推广PPP项目在规模、数量、实效等方面成绩突出,还将得到配置上级政府债券发行指标的政策照顾。
早前,我市发布了扶持欠发达镇区的文件,其中提到鼓励引导欠发达镇探索应用PPP模式,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缓解财政支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