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5.10.2019  13:22

■管理人员在纠正电动车使用违规行为 通讯员 麦伟强 摄

本报讯  日前,霄边社区一出租屋内,一名男子在楼梯间给电动车充电,因电池自燃引发火灾,所幸未出现亡人事故。日前,引发事故的男子已被刑拘10天。记者走访发现,有社区建起“智能小区充电站”,受到租户的欢迎,但在出租屋内违规充电的现象依然存在。

事故

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

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给人们带来交通便利,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近日,霄边某出租屋一租客因为将电动车放置在楼道处充电,引发了一场火灾,所幸救火及时,未造成人员死亡。

事故发生在10月7日清晨,长安公安分局接报,称霄边某小区一出租屋发生火灾。接报后,长安公安分局立即调集警力,迅速出警处置,并联同长安消防大队进行灭火,很快将事故现场大火扑灭。

经调查,该出租屋一楼楼梯间有多辆租户停放的电动车,火灾正是由停放其中的一台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电池自燃而引发。火灾造成二楼一男租客被烫伤。目前,长安警方连同长安消防大队已对火灾事故进行立案调查,对因过失引发火灾事故的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有关部门提醒,要防范电动车火灾,除了要到正规商铺购买合乎规范的电动车外,电动车停放充电时更要落实“四个决不能”要求,即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决不能无人管理。

走访

租客把电动车停楼梯间已成习惯

电动车违规充电隐患巨大,近年来由此引发的火灾频发,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目前,镇内不少出租屋设置了专门“充电站”,方便租客电动车充电。不过,仍有不少租客“习惯性”地把电动车推进楼,并在房间里违规充电,甚至停放在楼梯间,堵塞消防通道。

10月12日上午,记者在涌头社区宜安街看到,不少出租屋一楼外面安装有“智能小区充电站”,供有电动车的租客扫码使用,通电的插座少的有五六个,多的有七八个,而当时就有好几辆的电动车正在充电。

出租屋看管者朱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已有部分租客使用,“一般租客晚上回来充电,其余时间在公司充电。

走进出租屋内,记者随处看到张贴有长安消防大队印发的警示标识条,警告租客“电动车容易引起火灾,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入内!违者将被处罚”。不过走访发现,仍有租客把电动车随意停放在楼梯间,网格管理员随即要求租客将电动车停放好,以免堵塞消防通道,也方便其他租户出行。

行动

近期清理257辆电动车

网格管理员黄全辉告诉记者,每次巡查出租屋的消防都发现,部分租客把电动车、生活杂物等,放在消防通道,影响其他租客出行,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很大隐患。

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房东,跟出租屋管理者或二手房东说明情况,并要求他们通知房客,把电动车放在出租屋外面,不要阻碍消防通道。”黄全辉说,日常工作中,网格管理员也会向出租屋派发宣传单张,并贴在出租屋的大堂给租客看,让租客知晓。

有实验证明,电动车短路后30秒出现明火,3分钟火焰温度可达1200℃,火势达到顶峰,滚滚浓烟有毒气体以1秒钟1米的速度,迅速充斥整个楼道,切断居民逃生通道,居民一旦吸入3-5口剧毒气体就会昏迷,随后窒息死亡。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身亡。

由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段时间以来,镇公安、消防、网格管理中心协同作战,开展集中错时夜查专项行动,以基础网格为单位对全镇区域进行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9月25日以来,全镇出动网格管理员6060人次,排查出租屋11366栋(套),清理电动自行车257辆。

提醒

违法使用电动车引发事故  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安消防提醒广大市民,要避免电动车火灾发生,首先,电动车车主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其次,要停放得当。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占用消防通道;还有,要严格按规定充电。让有资质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电动车的充电线路,不要自己买插线板随意充电。充电时间不要过长,决不能无人管理,同时把电动车放在室外充电。

记者 吴金华 通讯员 王爱仪 乔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