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主要路段明年起 禁尾气超标车

22.08.2014  09:01
日前,记者从长安环保分局了解到,从8月起,长安镇将不定期开展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和道路抽检工作。

  南方日报讯 日前,记者从长安环保分局了解到,为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质量,从8月起,长安镇将不定期开展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和道路抽检工作。

  8月20日上午,长安环保分局联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在长安镇莲湖路厦岗段设卡检查车辆尾气排放情况,检查对象主要为黄牌柴油小货车。在此次行动中,检测出尾气排放超标车辆19辆,检查人员即时责令车主对车辆进行维护治理,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据了解,根据《东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东莞将严格新车环保准入门槛,对于达不到珠三角区域执行的国家规定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得注册登记或转入。2014年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到2014年底,完成淘汰2003年之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黄标车淘汰率累计达到50%.今年黄标车限行范围要扩大到环城路(含)以及各镇中心区,力争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黄标车”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