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资讯】长安镇公办小学报名五一后启动 学区划分看这里

28.04.2016  00:02

长安镇2016年公办中、小学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展开,招生对象分为户籍学生和优惠对象学生两大类。

一、长安户籍学生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4日—6日上午9:00 — 11:30 ;下午2:30 — 5:00。

地点在长安的各公办小学、实验中学,镇政府二楼230室。

1

报名条件

1.公办小学: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长安户籍儿童。

2.公办初中:长安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已在我镇公办小学就读的长安镇户籍小学毕业生无需报名)。

2

报名证件

a.公办小学

1.入学申请表(需张贴学生一寸照片1张);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b.公办初中

1.入学申请表(需张贴学生一寸照片1张);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卡(向在读小学索取)。

温馨提醒

2016年公办小学户籍生招生对象按照社区划分,具体划分情况可对照本文最后的《长安镇2016年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划分表》。如需申请房产周边学校,需提交如下资料:

1.下列a、b两项中任选一项:

a《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b《购房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入学申请表(需张贴学生一寸照片1张);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生优惠政策群体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10日上午9:00 — 11:30 ;下午2:30 — 5:00。

报名地点:镇政府二楼230室

报名条件:

1.公办小学: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并符合下列相关优惠政策的儿童。

2.公办初中:符合下列相关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

优惠对象如下

1积分制入学和企业人才子女

符合《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新莞人子女及《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企业人才子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文件要求报名申请。

2符合条件的台湾人士子女

1.入学申请表(需张贴学生一寸照片1张);

2.《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需到东莞市台湾事务局办理,并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加意见);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6.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长安的工作证明(含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原件及复印件;

7.报读初中的,还需学籍基本信息卡(向在读小学索取)。

3符合条件的华人华侨子女

1.入学申请表(需张贴学生一寸照片1张);

2.《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需到市外事局申请办理);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6.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长安的工作证明(含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原件及复印件;

7.报读初中的,还需学籍基本信息卡(向在读小学索取)。

4靠挂市人才交流中心的适龄儿童

1.入学申请表(需张贴学生一寸照片1张);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证明其户籍、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

4.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6.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长安的工作证明(含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父母的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的原价及复印件。

8.报读初中的,还需学籍基本信息卡(向在读小学索取)。

5持有《特聘人员工作证》或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的新莞人子女

1.入学申请表(需张贴学生一寸照片1张);

2.《特聘人员工作证》或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6.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长安的工作证明(含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父母的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的原价及复印件。

8.报读初中的,还需学籍基本信息卡(向在读小学索取)。

6持有长安镇优才卡的新莞人子女

1.入学申请表(需张贴学生一寸照片1张);

2.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6.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长安的工作证明(含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父母的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的原价及复印件。

8.报读初中的,还需学籍基本信息卡(向在读小学索取)。

7其他符合省市政策的群体

1.入学申请表(需张贴学生一寸照片1张);

2.相关符合政策要求的证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读小学需要);

6.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长安的工作证明(含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父母的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的原价及复印件。

8.报读初中的,还需学籍基本信息卡(向在读小学索取)。

长安镇2016年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单位招生对象

中心小学

咸西社区、锦厦社区沙埔头居民小组,镇政府及行政单位公务员、镇公安部门在编民警(所属单位在镇中心区)、镇中心区公办学校的教师子女。

实验小学

锦厦社区、新安社区、涌头社区户籍儿童,镇中心区公办学校的教师子女。

第一小学

新民社区、咸西社区户籍儿童,镇政府行政单位公务员、镇公安部门在编民警(所属单位在镇中心区)、镇中心区公办学校的教师子女。

第二小学

涌头社区、霄边社区户籍儿童,本校教师子女。

乌沙小学

乌沙社区户籍儿童,本校教师子女。

金沙小学

沙头社区、上角社区户籍儿童,本校教师子女。

中山小学

上沙社区、厦边社区户籍儿童,本校教师子女。

厦岗小学

厦岗社区、厦边社区、上角社区户籍儿童,本校教师子女。

实验中学

长安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本校教师子女。

请各位家长按规定时间报名,如不能及时报名的请尽快到镇政府招生办公室(二楼230室)补报。入学报名的审核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超过此时间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本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