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智慧化 让老年人不用跑腿
中新网广州7月7日电 广州市民政局7日发布消息称,该局与市财政局修订出台《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办法》。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将“依申请发放”流程变更为“智慧”发放,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科技手段,使长寿保健金发放更加便捷和及时,让老年人不用跑腿。
上述办法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长寿保健金包括对本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和对本市户籍百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按次发放的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3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每年在敬老月期间向本市户籍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每人1000元。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按照《办法》规定的发放标准自动调整,无需老年人提请办理。
自2010年起,广州市施行长寿保健金发放制度。至今已经过去11年,广州市7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到居委会申领长寿保健金,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长寿保健金。此次改革,不再需要市民申请,由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并经老年人确认后予以发放,无需老年人申请和提供证件材料。
广州市民政局称,通过对碰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数据生成符合资格名单,运用上门服务、电话联络、调查核实等方式与老年人确认信息,主动发放长寿保健金至退休金银行卡或社保卡,实现老年人“一次不用跑”。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实现全覆盖。通过数据对碰、上门走访、保留自助申领通道等方式,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确保老年人及时享受长寿保健金。
同时,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老年人应配合信息确认,老年人可在年满70周岁提前3个月,到“穗好办”App确认信息,或者到户籍所在居委会,请工作人员协助确认。确认后方可在年满70周岁当月起,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如因老年人新迁入户籍等原因造成数据交互延迟,也有办法弥补。之前“依申请发放”的申领渠道依然保留,老年人可在“粤省事”小程序、“穗好办”App、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等通道或直接向村(居)委提请办理。
(蔡敏婕 廖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