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长江沉船调查报告正完善 未超时限
24.09.2015 17:22
本文来源: News.21cn.Com
6月5日,“东方之星”客轮起浮作业从16时06分开始,到18时50分许,船体被整体打捞出水。中新社发 张畅 摄
中新网9月24日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今日指出,“东方之星”客轮沉船事件调查报告正在抓紧修改完善。他还表示,比照法定的调查期限,也就是提交调查报告的最高时限是60-120个工作日,而上报批复、结案的最高时限是30-60个工作日,所以目前这起事件的调查处理都还在规定的时间内。
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1至8月份全国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以危化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黄毅表示,“东方之星”客轮沉船事件发生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对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善后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及时组成了国务院事件调查组,并且聘请了国内气象、航运安全、船舶设计、水上交通管理,以及信息化、法律等方面的院士、专家20多人参与事件的调查工作。
黄毅介绍,目前,现场调查以及必要的模拟试验都已经结束,事件的调查报告正在抓紧修改完善,事件的性质以及责任的认定目前也在抓紧进行之中。待上报国务院正式批复之后将按照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黄毅称,需要说明的是,比照法定的调查期限,也就是提交调查报告的最高时限是60-120个工作日,而上报批复、结案的最高时限是30-60个工作日,所以目前这起事件的调查处理都还在规定的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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