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铁回应“赶老人”事件:系随身物品违规
本报长沙讯 6月19日晚,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说在长沙地铁站内遇到几名穿制服人员阻止一位挑着3大袋东西的老人乘坐地铁,工作人员态度十分不好。6月20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对此作出回应,当时值班民警并不是因为老人的着装或身份而阻止其进站,而是因为老人随身带的物品违反了相关的管理条例。
网友在微博上描述称,“长沙地铁里,看见一个老人家挑着三大袋东西来坐地铁,三个制服人员大声呵斥:出去!出去!老人家微笑着说我买了票的,那三个人不理,一直赶着老人家往外面走。”
微博发出后被大量转载,不少网友对微博中描述的行为表示愤怒。有网友评论说,乘坐地铁不应该因人而异,应该人人平等。
但也有网友表示,图片中老人挑着三件很大的行李,是不是行李超过规定大小或者尺寸了。
6月20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此事作出了回应。他表示,根据《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乘客不得携带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进站乘车。执勤公安人员经查发现,老人袋中不仅散发异味,还明显可见尖锐物品刺破袋子,为保障其他乘客的安全,只能对老人进行了劝阻。
负责人表示,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监督,今后,长沙地铁将会继续加大对乘车安全须知的宣传普及力度,也恳请市民和网友们继续监督他们的服务、帮助他们成长,并与地铁工作人员一同来营造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20日下午3点多,长沙轨道交通微博账号“长沙地铁”在微博上做出回应,并澄清“交涉过程中也并未发生态度恶劣现象”。
长沙公安局微博账号“长沙警事”同样做出了回应,“经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和视频回放发现,网传‘呵叱’、‘驱赶’和‘欺负’均系不实描述,工作人员处置过程并无失当”,老人“肩挑2大包,手提1大包废旧物品进站,明显违反规定”,“经反复劝说后,老人最终携带随身物品从原路离开。”
小提示
什么东西不能带上地铁
乘客应当遵守乘客守则。禁止携带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环境卫生和运营秩序的下列物品进站、乘车:(一)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二)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犬只、家禽等动物;(四)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物品。
——《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严禁携带超长(1.8米以上)、易碎(如玻璃及易碎玻璃制品等)、笨重(如自行车、洗衣机、电视机、台式电脑显示器、电冰箱等)、妨碍公共卫生、车内通行和容易污损地铁设备和站、车环境的物品及动物进站乘车。
——长沙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乘车指南乘客可携带30公斤以内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1.8米以内的行李,重量超过30公斤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的行李,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长沙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整理/记者黎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