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隆杯”全国青少年绘画大赛活动细则

21.11.2016  20:03

为增强未成年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对野生动物的认知度和增强青少年学生对艺术的热爱,更好地教育和正确引导广大民众树立良好的生态道德观,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开展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进校园活动,同时举办“长隆杯”全国青少年绘画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广东长隆集团

  二、参加对象与参赛分组

  参加对象: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小学生均可参赛

参赛分组:分中学组和小学组

三、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参赛作品形式不限,每人每类限交1件作品;

(二)作品以“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为绘画创作主题,可以反映热爱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

(四)水彩、  水粉、油画、国画、科普绘画等作品不小于8开,中国画不小于4尺三开;

(五)所有参赛作品务必填写《参赛登记表》(见附件1)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否则不予参评;

(六)集体参赛单位还需要填写《集体参赛登记表》(详见附件2),与作品一同上交组委会,并将《集体参赛登记表》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否则不予参评。

(七)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对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宣传等公益性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四、参赛方式

(一)本次大赛免收参赛评审费。

(二)参赛单位直接将参赛作品寄交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

        五、奖励办法

        (一)奖励等级

分中学组和小学组两个组别,并分省级和全国两轮进行评比。第一轮各省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入围参加第二轮全国赛评比,全国赛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四大奖项。

第一轮:省级获奖作品:  一等奖中学组、小学组各1名,二等奖中学组、小学组各2名,三等奖中学组、小学组各3名;   

第二轮:全国获奖作品:一等奖中学组、小学组各1名,二等奖中学组、小学组各2名,三等奖中学组、小学组各3名,优秀作品奖分中学组、小学组。

(二)奖励形式

本次邀请赛为公益性活动,以精神鼓励为主,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全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颁发荣誉证书,另全国一等奖颁发奖金15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六、征稿截止时间

  征稿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稿件交寄地址:活动联系人:吴春红18825046507,[email protected]稿件交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大道长隆集团总部市场部,邮编:  511430,收件人陈云鹏,电话:020-84780333-11393。 

 

附件:1.“长隆杯”全国青少年绘画大赛参赛登记表

                      2.“长隆杯”全国青少年绘画大赛集体参赛登记表

 

 

                                      2016年11月19日


附件1.

长隆杯”全国青少年绘画大赛参赛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作品名称

 

家长姓名

 

家长手机

 

通    讯

地    址

 

作者学校

年级班别

 

指导教师

 

手机

 

QQ或微信号

 

 

备注:务请作者字迹工整填写完整以上表格,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并将电子版发至组委会邮箱,否则不予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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