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紧急通知各地民政部门全力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

22.01.2016  10:16

  据气象部门预计,近年最强寒潮将于21日抵达粤北,22日起将自北向南影响全省,全省各地将出现大范围冰冻或霜冻天气。为切实做好寒潮天气下民政服务对象及困难群众的防寒保暖工作,省民政厅于20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切实把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密切关注气温变化,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制订防寒保暖的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类民政对象等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是要深入基层,加强隐患排查。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救助管理站等机构,认真了解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因灾“全倒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家庭、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对象的生活情况。对消防设施及用火、用电、用气、供暖等设备和器具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要细化措施,抓好服务保障。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福利机构的防寒保暖服务保障工作,采取必要的取暖措施,及时启用空调、暖气等取暖设备,为住养人员提供充足的棉被、冬衣等防寒物资,并确保伙食供应。要对体弱、抗寒能力较差的住养人员进行重点看护,如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机构内住养人员安全过冬。加强寒冬救助信息传播,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街面救助力度,加大救助巡查密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入站避寒,或就地发放棉被、冬衣等防寒物资,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临时生活困难。

  四是要加强督查,落实冬春救助。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原则,重点救助“全倒户”和受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家庭和散居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要全力推进因灾“全倒户”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春节前完成重建任务,对于未搬进新居、仍住临时帐篷的重建户,要通过投亲靠友、租借住房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对于搬进新居、无力购置基本生活物资的重建户,积极统筹各方力量,为重建户购置床、桌、椅等生活必要家具,以及床上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同时,做好防寒应急生活救助物资的储备和紧急采购工作,及时向受灾群众发放棉被、冬衣等救助物资,确保不冻坏、冻伤、冻死一人。省厅将按照受寒潮影响地区的需求,向灾区调拨防寒救灾物资。

  五是要加大关怀力度,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以困难群众为重点开展年终走访慰问活动,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需要救助的群众之中,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安心、安全过冬。要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为民政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是要毫不松懈,积极做好新生灾害的应对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积极做好低温冰冻等新生灾害的应对工作,确保各项救助工作责任到人。要强化各项应急措施,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要畅通信息收集和报送渠道,准确、及时报送信息,防寒保暖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民政厅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