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孔明灯最高罚10万元

11.02.2017  10:38

  信息时报讯(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市春运办) 元宵佳节到来,操控无人机拍摄羊城美景、燃飞孔明灯祈求新年愿想、用漂亮风筝、气球体会放飞心情,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操作不当或者忽略安全警示,可能变成惨痛的教训和无法挽回的损失。昨日,广州市交通部门发布提醒,呼吁广大市民切勿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燃放孔明灯等升空物体。

  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在第四十六条特别增加规定称,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为了避免危险发生,《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情节严重的,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州市交通部门呼吁广大市民遵守相关规定,增强净空保护意识,切勿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燃放孔明灯以及放飞无人机、风筝、气球等升空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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