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问责将成为常态,而且会越来越严

06.02.2015  15:46

2015正风反腐前瞻④:不牵“牛鼻子”,就要“挨板子”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但问责不是目的,而是以此倒逼各级党组织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责任田”,党委书记就是第一责任人,如果任凭田里杂草横生、污水横流,党委书记不担责谁担责?

  新年伊始,问责的“鼓点”越来越疾——

  山东通报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湖北通报7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陕西59人落实“一岗双责”不力被查处……越来越严厉的问责给各级党委及其负责人敲响了警钟,也印证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绝非虚言。

  今年将是问责之年!无疑是此次全会释放出的一个强烈信号!

  “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4个重点要求,首当其冲的就是“严肃责任追究”。“‘两个责任’今年一定要强化问责!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参加分组讨论时严肃地说,“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哪怕离开原岗位了也要问你的责!”

  为什么要问责?问谁的责?全会报告说得很明白,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以来,已经一年有余。然而从各地的情况来看,落实得还不尽如人意。尤其是主体责任,有的党委书记思想上还没转过弯,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有的揣着明白装糊涂,对消极腐败现象不闻不问,以和稀泥、当老好人为能事;有的以形式主义落实主体责任,每年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更有的自己就不干净,自身不硬,管人管事怎么能硬得起来?

  主体责任扛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发生各种问题也就不足为怪了。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区域性腐败时有发生,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这些案件的发生,除去腐败分子自身的原因,恰恰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甚至失位、缺位的问题已是何等严重。

  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去年,中央坚决查处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依据党章规定,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人。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童名谦虽然自己没有收受贿赂,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最终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问责不是目的,而是以此倒逼各级党组织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责任田”,党委书记就是第一责任人,如果任凭田里杂草横生、污水横流,党委书记不担责谁担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可以预期,今后,问责将成为常态,而且会越来越严。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一定要警醒起来,如果还不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问责的“板子”就可能随时落到你的身上。